家属隐瞒病情,老人在“非急救转运车”上死亡,谁来担责?法院判了
同年12月13日,由于陈嗲嗲病情恶化,医院下达了病危通知书。于是陈嗲嗲的家属遂将负责转运的公司诉至法院。陈嗲嗲的死亡系其自身患病导致,与被告的运送行为无关。且陈嗲嗲的家属在陈嗲嗲病情未好转、医院明确告知存在转运风险的情况下,仍坚持转运,并向被告隐瞒了陈嗲嗲的真实情况,被告不应承担责任。陈嗲嗲自身患有19种疾病,肺部严重感染,伴有呼吸衰竭,并不符合出院条件。原告方作为陈嗲嗲家属,在陈嗲嗲病情危重、随时可能有生命危险的情况下,选择非急救转运车辆进行长途转运,是导致其死亡的根本原因。判决后,被告对判决结果不服, 发布时间:2024-12-16 11:53:4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