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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花垣检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花垣检察: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发布时间:2025-03-14 13:22:35
  • 娄星检察:坚定信心谋发展,团结奋进争一流
  • 娄星检察:法律宣讲进军营,检察护航强军梦
  • 耒阳检察:以鱼养水助生态“焕新”

    耒阳检察:以鱼养水助生态“焕新”

    3月12日,耒阳市人民检察院联合耒阳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增殖放流活动,进一步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加强耒水生态环境保护。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自一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2024年4月至5月,段某某、刘某等5人在禁渔区使用电鱼工具进行非法捕鱼,被公安机关抓获并移送耒阳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经审查,该院向耒阳市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当事人承担生态修复费用并公开赔礼道歉,均获法院判决支持。据悉,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放生鱼苗共计2.8万余尾。“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可以有效改善水域生态环境,恢复渔业资源 发布时间:2025-03-14 08:52:08
  • 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补植复绿

    公益诉讼检察督促补植复绿

    发布时间:2025-03-13 10:55:21
  • 检护民生|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检护民生|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开展“3.15”普法宣传活动

    湖南法治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保护其合法权益,3月13日,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落实最高检“检护民生”工作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联合洪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洪江区卫健局等单位团体在武陵城广场开展了“3·15”法治宣传活动。群众纷纷表示对检察院的民事检察职能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工作有了更深刻的了解,为检察干警点赞。本次普法宣传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30余人次。通过与群众面对面零距离沟通交流,进一步增强了群众的消费维权意识,营造了理性消费和依法维权的良好氛围,为进一步保护消 发布时间:2025-03-13 17:25:16
  • 古丈检察:维护消费者权益 共筑群众满意消费

    古丈检察:维护消费者权益 共筑群众满意消费

    湖南法治报讯 3月15日是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在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到来之际,古丈县检察院积极组织干警开展保护消费者权益系列活动。重点宣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民法典》等与广大群众日常生活和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群众关注的保健品虚假宣传、网络购物纠纷等热点问题,结合相关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典型案例进行以案释法,现场受理咨询30余人次。下一步,古丈县检察院将继续秉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充分履行公益诉讼职能,主动担当作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切实让 发布时间:2025-03-13 17:14:34
  • “植”此新绿 共筑星沙生态梦

    “植”此新绿 共筑星沙生态梦

    湖南法治报讯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正是植树好时节。近日,长沙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响应生态文明建设号召,组织检察人员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用实际行动为星沙大地增添一抹新绿。来自全院各部门的雷锋志愿者们准时集结,热情满满,迅速投入到植树劳动中,挥锹铲土、扶苗填坑、提水浇灌,每一个步骤都有条不紊,每一棵树苗都承载着大家对绿色星沙的美好期许 。经过大家的辛勤劳作,一株株新树苗在基地安家落户,在微风中舒展身姿,为春日的星沙增添了盎然生机。此次义务植树活动,不仅增强了检察人员爱绿、护绿、植绿的意识,更彰显了长沙县检察院的社会 发布时间:2025-03-13 16:56:13
  • 嘉禾检察:检察官零距离以案释法

    嘉禾检察:检察官零距离以案释法

    湖南法治报讯 3月12日,嘉禾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故意伤害案以巡回法庭的形式在龙潭镇龙兴村村委会就地公开审理。2024年4月27日,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胡某因土地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继而持锄头打斗,致被害人胡某轻伤二级。检察官出席巡回法庭支持公诉,是践行司法为民宗旨,主动延伸检察服务的务实举措,让群众零距离感受公平正义的同时,又能在群众心中埋下法治的种子,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办案效果。嘉禾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延伸服务触角,走进更多村庄社区,深入田间地头,为平安嘉禾、法治嘉禾建设注入更多检察力量。本 发布时间:2025-03-13 16:28:48
  • 解心结 促整改 湘潭雨湖区检察院以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解心结 促整改 湘潭雨湖区检察院以行政检察监督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日前,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高质效办理了一起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当事人田某为表感激将锦旗亲自送到了检察官的手上,并当面诉说着自己内心对检察机关的认可和感谢。2022年田某在乘坐客车前往某地查询其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时,发生交通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田某无责任。田某不服,申请行政复议,当地政府作出维持原行政行为的复议决定。田某后向法院起诉,因不服一审法院判决和再审决定,遂向雨湖区检察院申请监督。案件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积极与田某沟通,了解其核心诉求,努力化解其心中积怨;多次下沉基层、深入当地行政机关协商沟通。该单位 发布时间:2025-03-13 16:0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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