雨湖检察:还原食物“真本色” ,公益诉讼监督生鲜灯整改
2024-03-18 15:56:4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 谢丹 唐子轩 | 点击量:95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谢丹 唐子轩)2023年6月,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该办法于2023年12月1日实施。
为进一步落实全区农产品销售安全,促进消费市场规范有序发展,遏制使用生鲜灯给市场秩序造成的困扰,近日,湘潭市雨湖区检察院开展食用农产品销售违规使用“生鲜灯”排查监督行动。
行动中,雨湖区检察院在辖区内陆续走访多家农贸市场、生鲜市场、超市等食用农产品集中销售区域,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使用“生鲜灯”情况,对排查中发现的某些摊位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检察机关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对该违法行为依法履职,相关职能部门积极部署整改,对违规使用“生鲜灯”的商户责令做出整改,要求商户及时按照规定更换灯具设施,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食用农产品本色。
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防止“生鲜灯”反弹回潮,本次行动中,公益诉讼志愿者团队“益心为公”的志愿者全程参与整改效果的监督。下一步,雨湖区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持续聚焦食品安全领域突出问题,筑牢食品安全防线,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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