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查10个地方性法规 5个省政府规章   省司法厅超额完成 2020年立法任务
2021-02-23 10:32:41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廖悠悠 | 作者:罗霞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罗霞 通讯员 黄旻 曾弘琳

  为做好2021年立法工作,2月19日,省司法厅副厅长傅莉娟受范运田厅长委托,带领立法一处、二处负责人到省人大法工委联系沟通。2月20日上午,傅莉娟主持召开立法一处、立法二处工作推进会,两个立法处室全体在岗工作人员参加了会议,并就如何做好今年立法工作各抒己见、献言献策。

  会议透露,去年,省司法厅坚持“省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主动协调各方组建立法工作专班,完善立法工作程序,助推法治建设取得新进步。两个立法处室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团结协作,超额完成了年度立法计划。全年共审查10个地方性法规和5个省政府规章,其中4个地方性法规已由省人大常委会通过并公布施行。尤其是通过《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立法项目,探索建立立法协商制度,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立法效率和立法质量得到明显提升,为我省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有力助推我省各项建设。

  傅莉娟特别指出,2021年省司法厅立法工作面临“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的挑战,立法计划出台项目数量较去年增加,预备审议项目或调整增加到审议出台项目中来,工作难度大,项目难点较多,立法程序要求严格。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两个一百年”战略目标承上启下的第一年。傅莉娟强调,要认清形势、提高站位,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于湖南“三高四新”战略的指示精神,坚持计划性、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统一,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充分发挥立法的主动性和起草部门的积极性,齐心协力完成好今年立法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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