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1日,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共同组织召开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座谈会,听取民营企业代表和专家学者对立法的意见建议。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主持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王瑞贺、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宫鸣、国家发展改革委副主任赵辰昕、司法部副部长王振江、胡卫列和全国工商联副主席方光华出席。民营企业代表王煜、张文中、宋柳平、陈东升、陈志列、赵佳臻、夏华、梁志祥等和部分专家学者代表参加座谈会并作了发言。
与会代表认为,制定民营经济促进法,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领悟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论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要总结实践经验,巩固改革成果,回应企业关切,补齐短板弱项,切实从法律制度上把对国企民企平等对待的要求用硬实措施落下来,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聚焦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执法公正司法、中小企业账款拖欠治理等民营企业核心关切,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保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一致性稳定性,进一步提振信心,激发各类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推动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贺荣强调,民营经济促进法起草工作已经启动,要坚持开门纳言、汇集众智,广泛听取意见,遵守立法程序,提高立法质效,凝聚各方共识和力量,制定一部务实、管用、操作性强的法律,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更好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为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提供坚实法治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其他与会中央单位表示,将共同推进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切实解决当前影响民营企业发展的实际问题,稳定民营经济发展预期。
责编:樊芳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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