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景才:在基层前线淬炼成钢
2021-02-02 14:31:38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王汝福 | 作者:唐丽君         

法制周报通讯员   唐丽君

像石子投进水湾,激起无数波澜;像食盐撒入炉火,腾起蓝色火焰。

在慈利县人民法院,有这样一位法官,他以庭为家,扎根基层二十五载,把全部身心都投入到了乡村法庭建设和司法便民的法治实践中;他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赢得了群众及基层党委的普遍赞誉。他,就是2018年全省法院办案能手、2018年—2019年全省法院工作成绩突出法官、慈利县人民法院通津铺法庭庭长李景才。

平凡坚守践行不凡使命

通津铺法庭辖区面积732平方公里,线长面广,山高路远。作为典型的山区法庭,年办案数达三百件以上,案件类型多为家事纠纷、三农案件、相邻权案件和涉林涉地案件,涉案标的虽然不大,但都与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

“办案,要立足当地乡土乡情,用最接地气的方式化解当事人的心里障碍和矛盾纠纷”。长期奋战在基层工作第一线,李景才摸索出了一套自己的办案方法。

2019年正月初,李景才带着助理冒雨翻山越岭一个小时,只为与一起占地纠纷中的当事人李小二聊聊天。

几个月前,李小二因修房将地基打在了蔡大强的地内,因蔡大强长期在外务工,极少回家,后被蔡某回家过年时发现。双方对此各执一词,期间还发生了些许摩擦。

“他明明过界了,但是他一直否认。”蔡大强诉至法院。李景才多次给李小二打电话了解情况,都被直接挂断。“在见到李小二之前,我暂不会做出判决。”他说。

当李景才第一次出现在李小二面前时,有一点狼狈,头发湿漉,皮鞋满是泥泞。“我是找了专人测量的,绝对不会有问题!他要我赔钱,不可能,法官来了也没用!”撂下狠话后,李小二抬头瞅了一眼李景才,声音慢慢放低,随即招呼他们喝杯热茶暖暖身子。

“关于建房面积测量的问题,我们是不是可以重新找人再测一次,这样对你对他都公平,我们始终站在公正的一方.......”李景才耐心地给李小二做工作,时间转眼就过去了大半天,对方心中的疙瘩慢慢解开。

经重新测量,根据双方提供的土地证明等材料,事实证明李小二在打地基时确实存在过界行为,但所占土地不多,双方均表示愿协商解决。

晚上忙完回到家中,面对裤管、皮鞋上满是泥泞的李景才,妻子明显有些生气,“你这哪是什么法官啊,简直就是个‘泥腿子’”。李景才倒是丝毫不介意,哈哈地笑了,“人民法庭的法官就是‘泥腿子’,只有腿上粘了泥,事情才能查清楚,大家也才能够信任我们。”

“一杯热茶、一个微笑、一声问候,可以拉近与老百姓的距离,让他们解开心结。”身着法袍20年,李景才很明白,在,办案不能仅停留在书面材料上,要“把巡回审判车开到田间地头”,倾听当事人心声,才能做到案结事了人和。

2017年至2019年,李景才共受理案件858件,结案856件,创下了三年无上诉案件的优良记录,共开展巡回审判118场次,串门落户搞调查、做工作、讲法律340余次。通津铺法庭也因此成为全市案件上诉率最少、执行率最高、满意度最好的基层人民法庭。

为乡村振兴提供法治保障

基层工作的这些年,除日常办案,李景才还带领法庭干警积极配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围绕“治理有效”的总要求,担负起桥梁和纽带作用,进一步捍卫了法律的红线、道德的底线和公德的准线。

在推动乡村振兴的大背景下,李景才把农村司法需求与提升案件审判质效紧密结合起来,深入分析新形势、新背景下出现的新类型案件,结合社会和时代的发展妥善处理、综合运用法律指引和心理疏导,进一步完善了诉调对接工作。

2020年,通津铺法庭接到一起因公致残多年补偿却未落实的诉讼案,当事人卓老三及其家属不断信访,聚集围闹政府大院,造成极大社会影响。

作为庭长,李景才挺身而出,巧妙的规避了诉讼时效的难题,达到了情理法的统一。

该事故发生在1993年,卓老三在庄塔乡某煤矿厂工作时被岩石砸伤头部致丧失劳动能力,后因矿山关停,卓老三的补偿费随之脱节。

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此类案件最长诉讼时效为20年,卓老三的诉讼已经超过法定时间。但凭借多年的工作经验,李景发现了其中的突破口。

在对案件进行了仔细调查走访后,李景才发现,事故发生后,卓老三和当地政府签有一个协议,且该协议一直由此煤矿的新任承包人代为履行,李景才认为,因该协议此前一直在履行,遂不能计算诉讼时效。

2020年11月5日,李景才开庭审理了此案,判决每月向卓老三支付伤残生活困难补偿款500元,当事人也自此息诉息访。

“有舆情,找法庭;有困难,找景才”,李景才几乎成了山区里的“万能人”,为使民间纠纷和可能发生的涉法涉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他充分发挥基层组织、基层调解员的力量,制定对接联系卡、启动舆情纠纷联动机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治理效果,年平息基层矛盾纠纷千余件。

家就是庭,庭即为家

在李景才不足10平米的办公室里,法学、经济学等各类书籍占了近一半的空间,桌上翻开的民法典,几乎每一页都写上了密密麻麻的笔记,这是他的“家”。

每一次将巡回审判车开进田间地头,用功用心用情审理好每一桩案件后,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认可,那种愉悦所带来的归属感,让他感觉到,这也是他的“家”。

自从李景才戴上法徽的那天起,家就是庭,庭即为家的观念,早在他的心里扎根深种。他说,对知识的敬仰和渴求,令他成长;把老百姓的每件“小事”都当成“大案”办,让他快乐。

“我的家在这里,这些乡亲,都是我的家人,我不能辜负他们。”在基层法院工作25年来,李景才始终怀揣着法治梦想和亲民情怀。根据乡土乡情,他创新工作方法,将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人民调解相结合,使民间纠纷和可能发生的涉法涉访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在审理案件过程中,他时刻为群众着想,最大程度方便当事人,把法庭建设成了服务群众、司法便民的文明窗口。

从一名人民教师到人民法官,李景才不忘初心,始终坚持把德治与法治相结合,办好、办实老百姓交付的每一起案件纠纷,为山区百姓服务把好门、服好务,为乡村振兴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责编:王汝福

来源:法制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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