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星检察:代购赔本卖真货,将自己“赔”进了监狱
2024-01-12 11:50:1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罗冰 肖婷 | 点击量:1477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冰 肖婷)“她以前实实在在地以较低的价格给我发了不少货真价实的物品,我就相信了“我当时购买了一些,是6.5折拿到的。”“至今为止还有价值近400万元的货没有给我。”一个接一个被害人的陈述,逐渐揭开了这场销售骗局的丑陋面纱。近日,娄底市娄星区检察院以诈骗罪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处谢某某有期徒刑14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30万元,对被害人4000余万元的经济损失责令退赔。

谢某某从事网络代购,但因经营不善而亏损。为了弥补亏空,2021年2月起,谢某在多个网络平台上谎称自己拥有网上购物平台或品牌的内部折扣渠道,能够以低于市场价的价格代购商品,陆续吸引了被害人寇某、裴某、朱某等20余人下单并支付货款,另有其他被害人通过前述被害人进行代购。之后,谢某某再在官网原价购买商品以折扣价出售,以“高买低卖”的方式获取被害人信任,再通过挪用后续新订单的货款来填补前面订单所造成的资金空缺。截至案发,谢某某尚拖欠多名被害人共计4000余万元。

“谢某某明知其采取虚构折扣代购商品的方式会导致资金亏损无法弥补,仍不断吸收新的资金为前面的订单付款购买商品以维持其骗局,并将部分资金用于其个人挥霍,最终造成被害人的巨额资金无法返还。其行为本质更多体现在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代购商品的形式侵害公民的财产权利,符合诈骗罪的犯罪构成,且系数额特别巨大,应提起公诉。”检察官介绍。

检察官温馨提示,网络交易存在风险,在购买商品时一定要慎之又慎。请大家擦亮双眼,不要轻信“打折、内部渠道”等托词,到正规平台购买商品,守好自身的钱袋子,切勿因小失大。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