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地员工里应外合盗窃电缆,真“刑”
2024-01-11 11:49: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舒慧 | 点击量:1562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慧)“日防夜防,家贼难防!还不只一个贼!”5名男子里应外合,利用工作便利铤而走险实施盗窃,最终难逃法网。近日,长沙市芙蓉区检察院对张某等五人以盗窃罪依法提起公诉。

心生贪念商量结伙赚“外块”

张某和吴某、张某甲、张某乙是老乡,一起在长沙市芙蓉区某建筑工地从事水电安装工作。2023年9月8日下班后,五人聚在一起吃饭、喝酒。聊天时吴某感叹工地工资少,每个月除去生活费没多少结余,一年到头也挣不了几个钱。张某说自己有个好主意:“工地新到的电缆线,刚放到负二楼的桥架上,不如我们把电缆线偷出去卖掉赚点钱。”听到提议后,几人一拍即合定好分工、相互配合。

“里应外合”布局实施盗窃

9月9日晚上10时许,张某、吴某、张某甲、张某乙从宿舍出发前往工地踩点,在工地北侧围栏找到一个适合转移电缆线的缺口。4人担心被人发现,一直在附近河边静待时机。次日凌晨1时许,几人决定趁夜深实施盗窃。

张某联系同为老乡的林某驾车赶往工地,在北侧围栏缺口外等待接应。4人潜入工地后,用液压钳将刚刚敷设好的电缆线剪断成一米左右长的小段,分多次运到林某等候地点。

好友变“贼友”集体进牢房

张某在组织实施盗窃行为前,曾在网上搜索废铜回收价格,想私自转卖得差价牟利。于是,张某向吴某、张某甲、张某乙谎称林某是事先联系好的废品店老板,已将所盗窃的电缆线以2万元的价格卖给他,分给3人各5000元现金。林某按照张某要求将电缆线运到武汉,获得1500元报酬。经价格认定,被盗电缆线共计价值4.6万余元。

张某等人“监守自盗”的行为很快被识破。9月12日早上,张某、吴某在工地被抓获归案。张某甲、张某乙、林某先后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被盗电缆线已退还给被害人。最终,法院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判处张某等5人有期徒刑1年9个月至6个月、缓刑1年,各处罚金15000元至6000元。

检察官说法:电缆线里的铜芯价格较高,一些不法分子为牟取非法利益,盗窃电缆进行倒卖,破坏了正常生产秩序。本案中四名水电安装工人,理应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维护企业的权益,却成为监守自盗的工地“内鬼”。检察官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不义之财不可取,只要是违法犯罪,就会留下线索。企业也要加强人员管理教育,提高防盗意识,做好财、物的防盗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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