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促监护令”促进未成年人家庭教育走上正轨
2023-12-22 17:41:5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宋金林 | 点击量:903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宋金林)近日,通道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小明(化名)的监护人发出“督促监护令”,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承担父母第一监护人的责任和义务,加强与孩子的沟通交流,与司法部门共同加强对小明的管教,定期探视小明,安排亲情会见,关心关注孩子的心理健康,给予孩子更多的亲情、关爱、教育和保护,帮助孩子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
今年以来,为关心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该院根据《家庭教育促进法》的有关规定,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予以督促,责令其积极全面履行家庭教育和监护职责,关心、呵护未成年被告人今后的人生成长,共向12位未成年被告人家长发出“督促监护令”。
收到督促监护令后,家长向干警表示将积极履行《督促监护令》规定的义务,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担负起父母的责任,为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干警表示也会定期回访,督促家长依法履行义务。
据悉,通道县检察院在办理涉及未成年人案件时,高度重视做好未成年人当事人的教育、引导、关爱工作,不断探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在助力家庭教育方面的指导和督促作用,注重关心、关注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保护,严格贯彻落实涉及未成年人保护的法律法规,始终以未成年人利益保护最大化原则为出发点,努力将《家庭教育促进法》用实用活,切实为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今后,通道检察将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合力,为全社会做好家庭教育工作提供更有针对性、更有效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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