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宁检察:检司协作推动行政争议化解工作
2023-12-14 14:41: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黄杰 王艳军 | 点击量:739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杰 王艳军)为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检察工作的衔接,常态化开展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工作,近日,新宁县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出台《关于加强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有效衔接共化解行政争议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
《实施办法》共17条,主要包括3个方面内容。一是明确协作范围。明确双方对涉及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14个领域的行政案件可以共同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在办理十四个领域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案件时,县司法局可以邀请县检察院派员参与调解。二是明确工作流程。明确县司法局邀请县检察院参与行政争议化解的,需向检察机关发送邀请函,并抄送相关资料;县检察院接到邀请函后,至少选派2名检察人员参与、支持化解工作;双方可以协同开展案件调查,了解核实有关情况,听取相关意见等;在结案后七日内,县司法局应当将相关结案文件抄送县检察院。三是建立工作机制。建立行政检察与行政复议衔接机制和会商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渠道,不断健全行政争议合力化解机制,共同推进行政复议案件争议实质性化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共同研讨行政复议环节化解行政争议工作中存在的具体问题,推动案件争议化解和工作机制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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