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寿法院:诉前调解化纠纷,为企护航促发展
2023-11-30 15:27:3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曾俊豪 向丹 | 点击量:1100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俊豪 向丹)
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司法服务保障能力,近日,汉寿县人民法院高效化解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
衡阳某电缆公司与常德某电力建设公司签订了《产品销售合同》,衡阳某电缆公司按照约定,陆续将价值163万余元的电缆产品交付,常德某电力建设公司指派了工作人员签字验收。按照合同约定,常德某电力建设公司预付10万元,发货前付合同约定金额的30%,发货后60天内付清余款,故常德某电力建设公司应当于2023年10月5日前支付剩余货款。截止2023年11月1日,常德某电力建设公司仍然拖欠货款49万余元,故衡阳某电缆公司诉至法院。 汉寿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到本案中两方公司合作时间长,且买卖合同纠纷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故在征求当事双方意见后,将案件委派给汉寿县诉前人民调解委员会特邀调解员进行诉前调解。 特约调解员将双方当事人约到调解室,认真倾听双方意见,为双方分析利弊,并耐心细致从法理、情理上做双方当事人工作,最终在调解员的努力和法官的指导下,常德某电力建设公司认识到自已失信的错误,请求衡阳某电缆公司给予一段时间的宽限期,一定会结清所欠款项并支付利息。 双方在当日达成了调解协议,并向法院申请司法确认,立案庭迅速作出司法确认裁定书,至此,该起买卖合同纠纷案画上圆满句号。 近年来,汉寿法院高度重视涉企案件的处理,矢志不渝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切实维护好法治秩序,通过多种途径化解矛盾,有效降低市场经营主体交易和维权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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