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明锐)近年来,会同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司法职能相结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扎实推进民族团结创建工作,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2022年12月,被评为“怀化市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
提高政治站位 凝聚思想共识
会同法院以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机关”为契机,积极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政策法规学习,普及民族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对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及干警集中学习中,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工作的重要论述。组织全院干警学习应知应会100问,并动员干警参加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团结进步线上知识问答”活动,强化干警理论水平,进一步在全院范围内普及了民族团结进步知识,教育引导全院干警争做社会和谐、民族团结的维护者和传播者,进一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发挥司法职能 服务民族团结
“远亲不如近邻,我们这个村子多民族融合聚居,大家都是没有血缘关系的“一家人”,不要因为矛盾伤了和气。”9月21日,在会同法院团河法庭的不懈调解之下,一起因火灾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最终成功“熄火”,双方当事人矛盾消除,握手言和。
会同法院创新探索“大法庭、小法院”的工作路径,注重研究建立适合少数民族纠纷的化解机制,将法庭打造成集立案、咨询、宣传等功能为一体的“家门口”式诉讼服务平台,搭建“县、乡镇、村(社区)、网格、行业”五级多元诉源解纷体系,与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相互协调、配合,形成了党委领导、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社会各行业共建共治共享的诉源治理工作机制,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同时,法官深入少数民族乡巡回办案,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当事人家中等地开展巡回审理,减少群众诉累。注重研究建立适合少数民族纠纷的化解机制,把法律适用、民族习惯有机结合起来,从情理、法理多角度解读案件,邀请村委会、乡贤寨佬等共同参与调解,利用当地的社会力量、家风村约促成案件调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少数民族法官的选任和培养,充分运用方言深入开展司法服务工作,借助亲切的“乡音”消除隔阂,以“送上门”的司法服务化解少数民族群众房前屋后的矛盾纠纷。
强化宣传力度 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营造浓厚的民族团结进步氛围,播放民族团结宣传片,营造民族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始终把普法宣传作为促进民族团结的桥梁纽带,组织干警走进村、社区,加大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等与群众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向广大群众宣传民族政策、民族理论,增强辖区少数民族群众的法律意识,使“四个与共”和“五个认同”思想更加深入人心。以“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活动月”为载体,发放宣传资料、悬挂宣传横幅,开展法律宣传、提供法律咨询。把创建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等活动结合起来,各项宣传活动均取得显著效果。近年来,反映会同法院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摄影作品《对口帮扶点的杨梅熟了》、短片《阳光下的一天》成为了会同法院用法治护航民族团结进步的缩影。
责编:周玉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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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