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陵区法院:“巧用”调解执行 实现银企双赢
2023-11-28 15:43:5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曾雨田 | 作者: | 点击量:7214
本报讯(通讯员蒋菲菲)近日,因借款人武陵区某设备有限公司及保证人夏某某、张某某未按期偿还贷款,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向本院提起诉讼,要求借款人及保证人履行还款义务。
2021年8月17日,武陵区某设备有限公司在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德分行申请贷款600万元。该笔贷款由被告某设备有限公司名下公寓商业地产作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手续。同时,该笔贷款由某设备有限公司投资人夏某某、张某某提供连带清偿责任保证。武陵区法庭承办法官在受理此案后,了解到企业因资金周转出现问题,导致还款出现问题。但该笔贷款名下有不动产作为抵押,该企业目前具有还款意愿,因抵押物短时间无法变现,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将抵押物尽快拍卖变现,以抵偿债务。
经承办法官积极沟通协调,银、企双方就该笔债务的偿还方案达成了一致意见。既保护了银行的利益又不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为银行债权的顺利实现和企业的生存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重视银、企利益的协调是审判服务经济发展的重要职能,武陵区法院在银、企案件处理中,能够根据具体情况区别对待,对于遭遇暂时资金但仍具备生产经营能力的企业,尽量采取不妨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灵活措施,避免了因司法措施不当,加剧企业发展困境的连锁反应,减轻了金融机构和企业的诉讼负累,优化了本地区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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