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化解金融风险 稳固优化营商环境
2023-11-24 15:29:23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1087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熊英 陈慧静)近日,津市市人民法院高效审理了一件大额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及时出手处置中小金融机构风险,遏制风险蔓延,助力中小金融机构提升经营稳健性。

2018年12月26日,贷款公司向湖南津市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城中支行申请贷款,签订了《住房、商业用房借款担保合同》,借款金额398万元,借款期限120个月。同日,贷款公司与银行签订《抵押合同》,另6名被告与银行签订连带责任保证合同,共同为前述借款提供担保。贷款人还款40期后,一直拖欠本息未偿还,原告遂诉至法院。

为实现司法资源集约化、司法诉累轻微化,法院在案件办理全过程充分发挥司法能动性,第一时间将案件委托至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由资深调解员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再由法官助理介入,释法说理,耐心劝导。虽各方意见最终未能达成一致,但已经明确自身权利义务,为下一步审判做好了准备。

确定诉前调解不成即正式立案,由法官助理向业务团队通报案件详情,立案当日法官便可知悉案情,判断争议焦点。该案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审理,快速判决,依法解除借款担保合同,确定银行的优先受偿权和担保债权。

​宣判当天,法官不仅就判决内容为当事人答疑解惑,更就判后履行提供了方案,争取在化解银行坏账风险的同时保障贷款公司可持续经营,特别对银行在政策过渡期的经营管理提出了法律建议。

“守住风险底线,是一切金融工作的前提,也是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根本保障。”下一步,津市市人民法院将依法保障金融债权清偿、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作为重要职能,力争以繁荣稳定的金融市场稳固优化营商环境。

责编:樊芳

一审:樊芳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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