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州法院:立案“四步法” 办案效率高
2023-11-22 11:30:14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玉意 | 作者: | 点击量:11285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玉意 通讯员 刘杰华 张秋萍)11月20日,在怀化市靖州苗族侗族自治县,前来办理变更小孩抚养关系纠纷的杨某充分感受到了靖州法院立案“四步法”的高效率。他当天书写诉状,法院当天立案受理,审判员即时进行庭前调解,当天就调解结案。
为缓解案多人少的矛盾,靖州法院立足现代化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以简繁分流改革为抓手,以实干快结精神为主线,积极探索“看”、“听”、“填”、“问”立案四步法:“看”,通过审查当事人提交的诉状及相关证据,初步了解案件情况;“听”,听取当事人简要陈述案件事实和诉前双方就案件的调处情况,了解案件的难易程度;“填”,指导当事人填写《靖州人民法院案件繁简分流评估表》,进一步了解案件当事人对法院程序适用的意见及调解的意愿;“问”,对当事人未表达清楚的地方进行进一步询问,加深案情了解。通过上述“立案四步法”,立案工作人员在立案审查同时能快速对所有案件按“繁简分流”标准甄别过滤后,即时分流至不同审判团队,实现由均衡办案向“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专案专审”的转变。
立案“四步法”运行以来,在诉源治理、诉讼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机制创新等方面成效明显,绝大多数常见民事案件的立案从诉状递交、证据审查、案件登记到诉讼费交纳的各个环节均可立案时依次进行,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一次性办理完毕,做到案件随到随立。对材料不齐全的,确保做到一次性告知补正材料,避免当事人往返奔波,全年半小时内立案率达到98%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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