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与省法院、省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行政执法、审判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
2021-01-14 18:59:39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齐果         

法制周报讯(记者 齐果 通讯员 江祖平)近日,省自然资源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关于加强自然资源资产行政执法、审判与检察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部门职责,强化指导监督,推动形成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保护合力。

《意见》明确自然资源部门从依法行政、行政处罚和处罚决定执行等方面,加强执法保护。将追缴土地出让金、征缴土地闲置费等行政处理决定的非诉执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民事公益诉讼等作为重点,严格履行自然资源所有者职责,依法对生态环境损坏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人民法院从案件公正审理、行政处罚决定执行与非诉执行办理等方面,加强自然资源案件审判,研究出台典型审判案例,指导做好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保护工作;检察机关从自然资源案件处罚决定执行、非诉执行案件执行等方面,加强对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人民法院的检察监督,支持自然资源部门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并参与相关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意见》还规定建立涉及自然资源资产案件移送与信息共享、案件磋商机制,互通行政执法与司法信息,通报案件移送、查处情况。建立联合督办制度,对全省范围内有较大影响力的自然资源资产典型案件、复杂疑难案件和久拖不决案件,加强监督指导,促进案件办理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统一。

记者观察:2019年,湖南省自然资源厅联合省检察院印发了《关于加强行政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意见》,并构建联席、联合、联办“三联”工作机制,有效破解了土地违法办案和执行难题;2020年6月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与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再次联合印发《关于以检察公益诉讼推进自然资源领域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同级检察机关加强协作,推进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大大促进了全省自然资源领域依法行政水平;本次,湖南省自然资源厅更进一步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联合发文,使湖南省自然资源践行“两法衔接”,全面依法行政更深入深入细致,更有章可循,大大提高案件执行落实的合力。

知识点

什么是"两法衔接"机制?

"两法衔接"是指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衔接机制,具体为: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将超越行政执法范畴、涉嫌构成犯罪的案件从一般行政执法中分流出来,由司法机关予以刑事追究,在此过程中行政执法与刑事执法主体相互协作、配合及监督的工作制度,是中央为更好地落实依法治国而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机制。

责编:李林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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