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溪检察: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 检察监督获实效
2023-11-01 18:00:1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穆浩 | 点击量:1042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穆浩)为更好推动河流生态保护,落实“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切实提高广大群众依法合理保护自然资源的意识。10月30日,泸溪县检察院受邀参加泸溪县人民政府在武溪镇红土溪村沙洲坪码头举行“三湘护农”“渔政亮剑”专项执法暨禁用渔具集中销毁活动。

在活动现场,执法人员通过烧毁、切割的方式将非法渔具网具进行集中彻底销毁,其中包括作案渔船8艘,销毁没收违禁地笼92匹,渔网3300余米,电机、电瓶、电鱼工具24台/套,违规钓具、钩具260多件/套,以及其他禁限用钓、钩具400多件/套。通过集中销毁活动,进一步强化禁渔宣传活动,引导和营造全社会共同监督、杜绝非法捕捞的良好氛围。

今年以来,泸溪县检察院通过检察官联合巡河机制,已对县内部分溪流、河道进行巡查10余次,并办理涉河各类案件共24件。其中非法捕捞刑事案件9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9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程序支持磋商8件,向侵权人主张生态损害赔偿金近12万元,与县农业农村部门共同督促涉案当事人购买鱼苗10万余尾进行增殖放流,使得沅江生态系统得到有效保护。

下一步,泸溪县检察院将持续做好“十年禁渔”工作,继续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各类非法捕捞行为,加强与泸溪县河长办及相关职能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畅通常态化沟通机制,努力形成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新格局,共同担负起“守护好一江碧水”和治水兴县的重大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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