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平韬 吕玲玲)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以来,会同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提升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全院上下勠力同心、齐心协力对标对表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任务,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为深入实施“五新四城”战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会同贡献检察力量。
完善机制建设,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质效
为有效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该院党组高度重视,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学习贯彻落实上级相关会议文件精神,自觉对标对表,主动认领问题,切实做到立行立改、即知即改、真改实改。同时,该院持续对扫黑除恶常态化斗争工作经费进行充分保障。
开展法治宣传,营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浓厚氛围
为持续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增强人民群众对常态化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和参与度,该院多次深入乡镇、社区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宣传活动,通过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宣讲等形式,向群众讲解开展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意义,宣传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反有组织犯罪法关于依法从严惩治黑恶犯罪、深挖黑恶“保护伞”、防止未成年人遭受侵害等方面的内容,引导群众知法守法,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涉黑涉恶犯罪线索和有组织犯罪线索,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武器与黑恶势力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重视能力提升,加强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团队建设
该院始终重视加强对办案人员的专业素养以及业务能力的提升,由入额院领导专职对涉黑涉恶案件专班办理,确保涉黑涉恶案件的办案力量以及办案质效,《反有组织犯罪法》颁布实施后,该院多次组织全院干警进行专题学习,并开展相关测试,使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工作入脑入心。
推动源头治理,推动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走深走实
该院积极探索、延伸办案职能,结合检察机关的职能特点,融合“四大检察”,用好检察“组合拳”,积极参与相关行业领域整治工作。通过提出检察建议等方式,促进有关部门堵漏建制,规范管理,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的空间和土壤,推动形成从源头上遏制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制度机制。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