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宁县这家超市存在重大火灾隐患,被挂牌督办
2023-10-18 16:14:4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迅 | 作者: | 点击量:120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何静)为有效预防和遏止火灾事故发生,确保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平稳,引导督促全社会关注消防安全、及时消除整治火灾隐患。10月16日,绥宁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挂牌督办一家重大火灾隐患单位。

期间,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县新亿家超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场所采用聚氨酯泡沫彩钢板搭建,且有人员住宿,其彩钢夹芯材为聚氨酯泡沫塑料(易燃、可燃材料),彩钢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建筑材料及制品燃烧性能分级》(GB8624-2012)规定的A级要求,违时反了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 - 2014,2018年版)第5.1.7条的规定。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有关规定,经县消防救援大队集体研究决定,判定该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并责令该单位于2023年12月20日前将火灾隐患全部整改到位。

目前,该单位正在积极整改中。下一步,绥宁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督促隐患单位加强消防安全自我管理,并向隐患单位提供技术服务,指导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提高整改效率,确保整改质量。同时,大队将持续以高压态势,重拳整治火灾隐患,加强部门协作,要求隐患单位树立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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