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公开听证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公信力——龙小素到新宁主持召开检察公开听证会
2023-09-28 13:34:5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黄杰 唐宇 | 点击量:15825         

湖南法治报·新湖南客户端讯(通讯员黄杰 唐宇)9月26日,湖南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副主任龙小素针对张电某刑事申诉案到新宁县检察院主持召开公开听证会。

邵阳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申诉案承办检察官焦毕华、新宁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刘爱华、三级高级检察官陈良舟、原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兰万物、市人大代表宁平、市人民监督员顾国龙、专职律师李崇湘等3名听证员及申诉人张电某共同参加。

听证会现场。

听证会上,主持人就案件基本情况、处理情况向听证员做了介绍,并请与会人员就原案张运某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原案作出不起诉决定是否正确发表个人意见。申诉人阐述了事实和申诉理由;原故意伤害案承办检察官围绕争议焦点,阐述了案件事实、作出不起诉决定的理由和依据;陈良舟重点分析了该案原作出不起诉决定的证据情况,并从法律、情理等方面进行释法说理;申诉案承办检察官向申诉人充分进行释法说理。在全面了解案情后,听证员针对听证事项发起提问并发表听证意见。

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提升案件办理质效的重要举措,是把相对封闭的办案活动放在人民监督的聚光灯下,让公平正义经得起围观。

近年来,新宁县检察院按照工作要求并结合实际,在办案中充分运用公开听证、公开宣告等方式,摆事实、举证据、讲法理,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责编:李翔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