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市检察院联合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
2023-09-22 11:57: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樊芳 | 作者: | 点击量:7179         

为推进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有效衔接,更好发挥检察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职能职责。近日,津市市检察院与市依法治市办、市司法局联合会签了《关于建立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协作目的、协作原则、重大事项协作启动方式等内容,并建立以下六项具体协作机制。

建立信息资源共享机制

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对案件信息资源应进行共享,对重大案件重大事件及时相互通报。

建立调查核实协助机制

检察机关调查核实有关情况,行政机关应当配合支持。

建立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长效合作机制

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积极联动,始终贯彻调解原则,共同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建立检察建议落实反馈机制

检察机关应对检察建议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监督,根据案件需要,可以就有关情况与行政机关进行沟通,听取意见。

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

检察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执法机关在市依法治市办的领导下建立常态化工作联系机制,指定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的联系沟通。

建立检察监督结果运用机制

将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协作配合的工作质效纳入全面依法治市年度考核指标,由市依法治市办对行政机关进行考核考评。

​下一步,津市市检察院将认真落实该《意见》,秉持“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突出重点、精准监督”的原则,与司法行政部门保持良性互动、常态沟通,持续巩固津市法治政府建设和依法治市成果,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津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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