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罗艳辉 张琳娜
“新晃法院的办事效率真高!我一定要给你们送面锦旗!”外省黄律师代理的一起标的900万元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法院收到材料后十几天成功调解。
“货款只有7200元,我愿意支付,但是要吴老板先给我出具收据,她不同意。”“我愿意出具收据,但是我怕出具收据后,杨老板不给我钱。”法官经电话了解当事人纠结点后主持调解,杨老板当场履行,吴老板当场出具收据,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半个小时成功调解。
大案小案,这样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前的故事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频频上演。今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诉前化解纠纷411件,司法确认162件,新收一审民商事案件1064件,同期收案比减幅7.89%,万人诉讼率持续呈负增长,无有案不立事件发生,诉源治理交出了一份亮眼的答卷。
是什么让侗族侗乡也能打通纠纷化解高速路?
为努力打造源头治理、诉调融合的诉源治理体系,构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新格局,近年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始终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努力探索“一站式诉讼服务、“一条线递进调解”、“一体化诉调对接”、“一揽子金融解纷”、“一对一法官问诊”等诉源治理新方式,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化解在基层。
“一站式”诉讼服务。为了让群众少跑腿,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依托全省数字法院、立案窗口等平台的诉讼服务功能,健全线上、线下立体化诉讼服务渠道,为群众提供一站通办、一次通办的立案、查询、咨询、事项办理等诉讼法律服务。对于当事人申请司法确认的,通过调解平台申请,法官及时进行司法确认,建立“互联网+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确认模式,节约当事人诉讼成本,实现民事案件增速提效。
“一条线”递进调解。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采用“特邀调解员—法官助理—员额法官”递进调解模式,精准指导特邀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实现快速、高效、妥善化解纠纷,减轻群众及法院负担,提升法院工作质效,促进社会稳定和谐。我院将不断吸收新的社会调解力量、构建开放式特邀调解员工作机制、整合特邀调解员及其他调解组织功能作用,积极发挥诉前联动调解高效便捷的优势,不断提高诉前调解成功率,推进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
“一体化”诉调对接。2023年7月新晃侗族自治县诉调对接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揭牌成立。诉调对接充分发挥了法院、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职能作用,整合法院、群众性自治组织等调解社会矛盾纠纷的力量,把诉讼和人民调解有机对接,通过源头预防、前端化解,形成全社会参与调解矛盾纠纷的大格局,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一揽子”金融解纷。为进一步强化诉源治理,推动金融纠纷化解跑出“加速度”,助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5月23日,新晃侗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驻新晃农村商业银行诉源治理工作站正式挂牌成立。诉源治理工作站有效凝聚人民法院、金融机构等多方力量,不断加强法院与金融机构的常态化联系,携手金融消费者和金融机构积极探索“一揽子”金融解纷新路径,努力防范涉房地产、城投债务纠纷等重点领域可能引发的系统性风险,提高金融矛盾纠纷的化解能力和效率,为区域法治化金融环境建设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对一”法官问诊。新晃法院联合乡镇综治中心、派出所、司法所等基层政法单位,深入辖区乡镇村组调研矛盾纠纷类型、人员特点及当地风俗民情等基本情况,向基层组织收集处理矛盾纠纷时的法律盲点、痛点、难点、堵点,再针对需求组织婚姻家庭、劳务合同、侵权纠纷、物权纠纷、合同纠纷等案件类型的专业法官、双语法官定期“搭脉问诊”,现场一对一进行靶向治疗,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就地解决,有力提升诉源治理的精准性、有效性,为无讼村居建设奠定扎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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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