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桃花源:男子准驾不符还超载 交警依法除隐患
2023-09-11 17:08:4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萌 | 作者:李红君 何颖婷 | 点击量:8992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李红君 何颖婷)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进一步推进夏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日前,常德桃花源交警在持续开展路面巡逻管控工作时,依法查处一起准驾不符还严重超载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了路面安全隐患。

民警查处准驾不符并超载货车

9月8日10时11分,桃花源公安分局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在桃花源辖区高速互通口路段巡逻执勤,在对一辆载满石沙的车牌号为湘J17**3的轻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员文某某构成准驾不符的违法行为,且其所驾货车涉嫌超载。经查,驾驶人:湘J17**3的轻型自卸货车驾驶员文某某,男,51岁,桃源县桃花源镇村民。准驾车型:C3,低速载货汽车,系准驾不符。超限站进行过磅称重,湘J17**3的轻型自卸货车核载1.49吨,实载16.16吨,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大队执勤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第十九条第四款。执勤民警对文某某的超载与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了教育,并依法处以驾驶证记15分和罚款2000元的严厉处罚(其中超载扣6分,罚款1500元,准驾车型不相符合扣9分,罚款500元)。

桃花源交警友情提示:驾驶机动车要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使用伪造或准驾不符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不仅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且严重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货车超限、超载运输不仅严重损坏公路和桥梁等基础设施,更是引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严重威胁着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责编:周萌

一审:周芝华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来源:湖南法治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