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户一宅 多占违法
2020-12-29 15:12:14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杨天朗 | 作者:         

“小马说法”继续刊发自然资源部公开通报的、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的部分典型案例。这回小马要说的是农村建住宅的事。

祁东县李某违法占地建设宅基地案:今年7月,李某违法占用马杜桥乡延塘村11组153.33平方米永久基本农田建设宅基地。同月,马杜桥乡自然资源和村镇建设所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并下达了整改通知书。11月,马杜桥乡政府组织人员对违法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恢复原状,正在复耕。

永州市新田县彭某违法占地建设住宅案:今年9月,彭某违法占用龙泉镇石古湾村146.67平方米耕地建设住宅。同月,新田县自然资源局发现该违法行为,龙泉镇政府对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进行了拆除。目前,土地已复耕。

小马说:祁东案中,李某首先违反了《土地管理法》中有关基本农田保护的相关法规,如33条、35条等,也违返《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湖南相关规定是使用荒山荒地的不超过210平方米,使用耕地的不超过130平方米,使用村内空闲地和其他土地的不超过180平方米。新田案中,彭某既没有到村乡县三级部门办理用地手续,另一方面也违返了《土地管理法》第62条规定和湖南相关规定,超标占地。从上述案件可看出,在农村还是有很多人不清楚相关法律法规,天大地大不如我大,耕地的集体属性基本从他们心中淡化,只要自己在这片地上耕种、生活,那这地就是自家的,想干嘛就干嘛。小马在此除了要喊醒一下这些不懂法的村民,还要呼吁一下:政府要加大基层普法力度,有些百姓不是不遵守法律,有时候是不知道有这个法律。

责编:杨天朗

来源:法制周报

关于我们-商务合作-法律声明-联系我们
广告热线:0731-84802118 湖南法治报官网ICP备案号:湘ICP备19000193号-3 版权所有:湖南金鹰报刊社有限责任公司《湖南法治报》 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