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步县政府下文明确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职责
2023-06-20 14:47:1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阳天宇 熊买花 | 点击量:9377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阳天宇 熊买花)为切实提升全县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圆满完成居民自建房行政执法委托下放工作。近日,城步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乡镇(场)人民政府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职能职责的通知》,于2023年6月16日起实施。

《通知》中完整地构建了乡镇(场)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工作机制,明确了各乡镇(场)人民政府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房屋安全管理员、网格化动态管理等制度,并对全县居民自建房28项消防安全管理权限清单进行直接赋权。同时,要求各乡镇(场)结合本区域行政执法工作实际,配备专职消防行政执法人员,对本区域居民自建房内经营场所的消防安全行使监督检查,及时对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进行督促整改,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积极主动做好《通知》的宣传解读工作,切实提升社会知晓度,加大对各乡镇(场)行政执法人员消防监督业务培训,不断提升执法人员消防监督业务水平,同时强化与各部门的沟通协调,针对《通知》中存在疑问做好跟踪服务和指导,有效提升居民自建房消防安全管理水平,进一步筑牢辖区消防安全防线。

一审 曾金春

二审 伏志勇

三审 何金燕

责编:马志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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