芷江检察:增殖放流赔偿“生态债”万尾鱼苗“落户”㵲水河
2023-06-12 17:22:3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申文斌 | 点击量:9066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申文斌)6月9日上午,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市生态环境局芷江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禁捕退捕办等单位在㵲水河芷江段开展生态环保损害赔偿替代修复人工增殖放流鱼苗活动。
最近,芷江县某医院、某洗涤厂排放废水造成河道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三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生态环境能够修复的,国家规定的机关或者法律规定的组织有权请求侵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承担修复责任”之规定,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按照《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管理规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方案》和《湖南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对该医院和洗涤厂启动生态损害赔偿,经生态损害评估,鉴于该企业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程度较轻,通过磋商与赔偿义务人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在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的监督下,赔偿义务人自愿承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出资6000余元,放流青鱼、草鱼、鲢鱼和鳙鱼,共计8万余尾。
下一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以“生态检察助力美丽中国建设”活动为契机,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为守护天蓝、地绿、水秀的美丽芷江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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