祁东检察:个案办理+类案监督,助力财产刑规范执行
2023-06-09 16:05: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周文斌 | 点击量:8690         

——祁东县检察院办理一起财产刑执行监督案件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周文斌财产刑执行是我国刑事执行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人民法院裁判刑罚目的能否全面实现。近日,祁东县人民检察院深入开展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通过调取县法院刑事涉财产刑判决立案台账、执行台账、执行案件卷宗等资料,获得一批职务犯罪涉财产刑执行“非法终本”案件线索,成功办结一起职务犯罪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检察监督案件

2022年8月被执行人符某罚金判项80万元,但案件执行到位的金额为24万元,其余部分一直未执行到位。是被执行人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还是法院执行工作不到位,没有穷尽所有的执行手段单看该案案卷资料,实在无法判断,必须进行实地调查。承办该案的检察官把工作思路向院领导和衡阳市检察院进行了汇报,得到了该院检察长和衡阳市检察院的支持。

随后,该院第三检察部干警首先去民政部门对被执行人符某的婚姻状况进行了调查,确认其为已婚状态,随后又去银行查实了符某某妻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共财产。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若干问题的规定》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与他人的共有财产,而本案中县法院没有对被执行人符某某的夫妻共同财产调查核实,就草率决定终止执行,既不合法也不合理,应当予以监督纠正,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认为

对此,该院第三检察部立即启动财产刑执行监督程序,制发检察建议,依法督促法院对这一类“非法终本案件”重新启动执行程序,保障财产刑执行活动依法进行。收到检察建议后,祁东县法院迅速整改,立即恢复了对此类案件的执行。

同时,该院以个案监督为契机,督促县法院纠正刑事审判庭对生效的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移送立案不及时、执行局对生效的刑事裁判涉财产刑部分执行到位率不高等类案问题,到达了“办理一件,治理一片的”的监督效果,对规范审判机关涉财产刑执行工作起到了积极推进作用。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李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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