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易爱民 李媛媛 )6月5日,衡阳市石鼓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反馈意见会在石鼓区司法局召开。

会上,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对检察中发现的问题向区司法局进行了反馈,区司法局表示平安建设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司法局作为社区矫正工作的主管机关,对检察机关的“问诊把脉”表示欢迎,对检察机关指出的问题、提出的建议将结合工作情况进行照单全收、全面整改。
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及湖南省委《实施意见》,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湖南省人民检察院对2023年刑事执行检察“做实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工作要求,石鼓区人民检察院在2022年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的基础上,启动了2023年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
“巡回检察+大数据”,赋能社区矫正检察
在巡回检察工作中,石鼓检察转变办案模式,从以往“大海捞针”,单纯通过翻阅审查社区矫正中心提供的工作资料、档案等方式发现问题,转变为“织网捕鱼”,借助公安、司法行政机关大数据助力检察监督。一是通过公安机关监管平台,筛选出社区矫正对象外出监管存在的问题,提升精准发现问题的能力和效率。二是充分利用《湖南省智慧社矫一体化平台》,分析社区矫正工作评比列表数据,抓取社区矫正机构每月信息化核查的异常数据,从中甄别出社区矫正对象脱管的异常数据。
“巡回检察+服务非公经济”,助力民企健康发展
为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将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监督管理工作作为此次巡回检察的重要内容。依法督促社区矫正机构根据涉民营企业社区矫正对象的表现情况,做好外出请假审批工作,同时,通过信息化核查、实时视频等方式及时实施监督管理,做到过程监督不缺位,积极推动涉企社区矫正对象规范监管与企业健康发展和谐共赢。
“巡回检察+司法协作”,提升社区矫正工作质效
在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中,石鼓检察一向重视与区司法局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平安建设。检察机关做实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并不是为了制发法律文书,而是通过制发法律文书聚焦问题短板,从单纯的“找病因”,转化为“找病因+开药方+治未病”,注重与区司法局一起追根溯源,建立长效机制,实现检察机关监督与司法行政机关工作的双赢多赢共赢。
一审:李翔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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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