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鱼”变“补鱼”,检察公益诉讼护航生态修复
2023-05-19 18:01: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翔 | 作者:申文斌 | 点击量:1077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申文斌)5月17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会同县禁捕办、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三道坑镇政府在三道坑镇恶滩村开展生态修复鱼类增殖放流活动。县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5名当事人在检察机关和相关部门监督下,自觉共同出资购买的2.6万尾鲢鳙鱼苗投放至㵲水河流域芷江三道坑境内。

据悉,5名非法捕捞公益诉讼案件当事人在禁渔期使用禁用的方式在㵲水河流域芷江三道坑境内捕鱼,该行为对涉案区域水产资源造成了一定破坏,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检察机关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督促违法行为人赔偿渔业资源损失,履行生态修复责任,由其购买合适的鱼苗以增殖放流的形式对生态进行补偿性修复。
开展增殖放流生态修复活动,是推动渔业资源恢复和保护的重大行动,是保持水生生物多样性,改善㵲水河天然水域生态环境的重要举措,更是一次生态环境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让生态破坏者成为生态修复人,通过惩教相结合的方式,共同守护㵲水河水生生态资源。下一步,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依法创新能动履职,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助力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为合力守护芷江生态环境构筑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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