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一银行存在火灾隐患被处罚
2023-04-24 10:47:4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马志军 | 作者:曾珠黎 | 点击量:1280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曾珠黎)为切实加强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消除火灾隐患,杜绝重大火灾事故发生,4月14日,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防火监督员在开展消防监督执法检查过程中,发现某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隆回支行存在消防安全火灾隐患,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对该银行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并作出行政处罚。

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场所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办公楼二楼一处消火栓没有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该银行作出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隆回县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员向该单位负责人阐明了消火栓没有水的危害性,并列举了近几年发生火灾时场所内消火栓没有水导致的严重后果。配置合格消防产品的重要性。该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严格履行消防部门的决定,并立即对单位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和整改。

一审 曾金春

二审 伏志勇

三审 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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