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昌林受贿案一审宣判
2023-04-15 11:46:57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佳婧 | 作者: | 点击量:12289
湖南法治报讯(全媒体记者 伏志勇)4月13日,岳阳中院对湖南省纪委监委驻省审计厅纪检监察组原组长省审计厅原党组成员包昌林受贿案一审公开宣判。
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0年包昌林非法收受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988.9332万元。
岳阳中院以受贿罪判处:包昌林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扣押在案的包昌林受贿违法所得人民币681.9332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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