津市法院:“带你搞钱”可能是带你犯罪
2023-04-11 17:04: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佳婧 | 作者:刘津津 黄晶 | 点击量:2095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津津 黄晶)陌生人说带你搞钱,能信吗?出借、出租银行卡就能获取大额利润,能做吗?这样获取的佣金是非法的,你知道吗?近日,津市法院审理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案件。

家住东北的小万在微信上添加了微信名为“带你搞钱”的人,并按照此人的指示将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取款密码给其使用,此人用完后当日即将银行卡归还给小万,小万因此获得好处费12 000元。

经法院审理,小万的上述行为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也就是大众口中的“帮信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二千元。直到这一刻,小万才明确知道自己跨越了法律的红线。小万所犯的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是指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行为。小万的行为属于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中知道他人利用信息网络犯罪,为其犯罪提供支付结算帮助。

法官提醒广大群众,一定要注意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买卖、出借、出租银行卡、电话卡、个人身份信息等,都有可能为他人实施电信诈骗、洗钱等犯罪行为提供便利,成为犯罪分子的帮凶,涉嫌违法犯罪。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不要相信不劳而获,莫被“高价收卡”蝇头小利冲昏了头脑,只有通过劳动创造的财富才是踏实的。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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