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芦淞区持续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确保空气优良率达83%以上
2020-11-28 13:44:44          来源:法制周报 | 编辑:万丹 | 作者:胡应武         

法制周报讯(通讯员 胡应武)“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臭氧4项指标年均值达二级标准,PM2.5、PM10浓度分别下降30%。湘江干流继续保持Ⅱ类水质,城市集中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单因子评价)100%,枫溪港、建宁港水质达到V类水质要求。”这一组2019年生态环境的数据背后,离不开所在地——株洲芦淞区在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上的付出。

近年来,芦淞区紧紧围绕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美丽幸福新芦淞的奋斗目标,以削减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改善环境质量、防范环境风险为着力点,以解决危害群众健康和影响可持续发展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体制机制创新和能力建设为保障,大力推进美丽幸福新芦淞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明显。

2019年,芦淞区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在株洲城区排第一。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问题全部办结,省级环保督察交办件办结率98%。整治违规工地42个、露天烧烤摊25处,敦促119家餐饮店安装油烟净化器,劝退烟花爆竹门店40家,淘汰高污染车辆900台,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279天。完成曾家坪塘、柳树塘黑臭水体整治,白关污水处理厂主体竣工。率先启动无人机巡河,湘江芦淞段水质保持II类标准,河长制工作全市第一。

2020年,芦淞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巩固中央和省环保督察整改成果。打好蓝天保卫战,控制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行业污染排放,加强工地扬尘在线监测,完成老旧小区油烟改造9353户,确保空气优良率达83%以上。打好碧水攻坚战,实施湘江保护和治理第三个“三年行动计划”,严格落实河长制,推进智慧河湖体系和基层河长办标准化建设。完成湘江禁捕退捕任务。加快大京水厂并网。确保老枫溪港等黑臭水体整治达标、湘江芦淞段水质保持Ⅱ类以上。打好净土持久战,严格落实“土十条”,开展土壤及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推进重金属污染耕地修复,严厉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危险废物等违法行为。完成自然资源部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用地,拆除违建12万平方米以上。

“十四五”时期,芦淞区将继续围绕“打造时尚、幸福新芦淞”主题,深入开展蓝天、碧水、净土三大攻坚战和国土绿化、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两大行动,全力打造“四严四基”芦淞版,持续改善芦淞生态环境质量。

到2025年,芦淞区空气环境质量、水环境质量将得到进一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全面构建功能合理、系统完善的生态安全格局,实现天蓝水清地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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