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黄卫珠)3月31日,在全市刑事检察工作暨现场经验交流会上传来喜讯,安仁县检察院2022年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再结硕果,2022年度扫黑除恶斗争考核综合得分排名全市第一,该院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李艳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陈某某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7.30”涉黑案)起诉书被评为全市检察机关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优秀法律文书。副检察长唐晓文作《力抓“四到位”,实现“四个最”常态化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工作高质效发展》经验发言。

2022年,该院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市县及上级检察机关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开展,为保障安仁县的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贡献了检察力量,被省检察院评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先进集体”,2名干警被市检察院评为扫黑除恶斗争先进个人。主要做法与成效如下: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领导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内设机构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定期召开党组会和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扫黑除恶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充分发挥领导带头作用,院领导包案办理重大涉黑恶案件。加强组织、制度和物质保障,确保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专人、专职、专业化运行。
二是严把案件质量,依法精准打击。选拔一批办案经验丰富、业务能力突出的高素质检察干警组建专业办案团队,坚持对涉黑恶案件加强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促使案件快捕快诉。严把涉黑恶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涉黑恶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共提前介入黑恶案件7件,批捕4件7人,起诉2件3人,纠正漏捕2人,书面监督纠正侦查活动违法1件。办理的“7.30”涉黑案经二审维持原判,被告人陈某某等20人被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一年三个月不等的刑期,有力震慑和打击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
三是聚焦社会治理,着眼长效常治。强化部门协作配合,严格推进行业领域整治工作,持续深化防范打击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强揽工程、强迫交易等行业乱象,深耕主责主业,积极参与行业领域治理,强化诉源治理,推进共建共治。从办理的黑恶案件中发现公安机关在社会治安治理方面存在履职不到位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1份,被公安机关采纳并进行了全面整改,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
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通过“两微三端”、驻乡镇群众工作联系点、“法治进校园”、“心连心、面对面,我为群众办实事”等平台和活动,向包括在校师生的广大群众宣传扫黑除恶相关政策法规知识,共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设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举报渠道,引导群众知法守法,鼓励群众积极检举揭发黑恶犯罪线索,自觉参与到扫黑除恶斗争中来。积极利用个案开展以案释法,达到办理一案、警醒一片、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该院将以此次表彰为契机,戒骄戒躁,持续全力打好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组合拳,坚持“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依法严惩黑恶犯罪,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安仁、法治安仁作出检察贡献。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责编:伏志勇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