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阳一宾馆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处罚
2023-03-31 17:09: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罗琴方 黄春林 | 点击量:1445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罗琴方 黄春林)3月30日,新宁县香杉湖宾馆因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被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依法行政处罚。

3月17日,新宁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新宁县金石镇春风社区崀山大道(阳光医院旁)的新宁县香杉湖宾馆(法定代表人:陈贻刚)进行消防安全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四楼4具干粉灭火器中,2具压力表指针未指向绿色区域,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规定现场判定该酒店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向宾馆负责人宣讲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的危害及后果,监督执法员依法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该单位于3月20日前整改完毕。
3月20日,监督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复查时,发现该单位四楼防火门旁仍有1具灭火器压力表指针未指向绿色区域,存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监督执法人员依法对新宁县香杉湖宾馆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并对相关负责人处罚款伍佰壹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大队将联合市场监管部门,加大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消防产品制假售假行为,确保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领域质量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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