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余名警力分成90个抓捕小组,在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湖南等5省的11个地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
“车商”的“生意”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陈思
通讯员 翟安 刘彬
靠着为境外电诈团伙提供支付结算工具,大量发展下线,34岁岳阳男子李某从家境普通的工薪族,摇身一变过上了开豪车的富裕生活。其实,他是个涉嫌电信诈骗的“大车商”(电诈产业行话),其团伙涉及的全国电信诈骗案件多达79起,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在全国“断卡”行动开展半个月后的10月27日,长沙市公安局通报了这起部督电诈黑灰产案件。
“车商”与“法人”:
发展大量下线提供“四件套”
10月27日,长沙市公安局雨花分局刑侦大队反诈中队中队长周泽民介绍,34岁的岳阳男子李某是高桥大市场工作人员,平日负责与台湾馆等市场出口贸易馆对接工作。
工作中,李某与台湾馆馆长、43岁的台湾男子郭某嘉相识。2019年起,李某与郭某嘉合伙成为了台湾人“小杰”的下线。但平日通过网络聊天工具联系,李某从未见过小杰。
小杰自称在台湾做线上博彩业务,需要大批个人银行卡来收取结算赌资。于是,按每张卡收取2000元/月的标准,郭某嘉、李某先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租给小杰。
什么事儿也不干,在家就能坐等收取2000元。尝到甜头后,两人开始动员自己的亲友,发展大量下线,提供所谓的“四件套”给小杰。
所谓“四件套”,其实就是银行卡、U盾、手机卡和身份证照片。在台湾等地区电信犯罪中,银行卡作为用来接收、转移赃款的载体,被叫做“车”。专门负责取钱的人,被称作“车手”,买卖这类银行卡的人叫“车商”,管理这些“车商”的人,叫“大车商”。
为了逃避警方打击,电诈分子作案时,会设法购买普通人注册的手机卡和银行卡、公司对公账户,作为诈骗受害者的结算支付工具。这不仅增加了警方追查电诈源头和拦截止付受害者被骗资金的难度,加剧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高发,也催生了惊人的黑灰产业。
郭某嘉和李某成了“大车商”,发展了各自的得力下线——31岁的台湾男子赵某成、30岁的长沙女子许某等19名“车商”。他们在全国各地发展了100余名下线“法人”,开办各类银行卡“四件套”、注册公司申请对公账户等,再邮寄转运到台湾给上线小杰、尼克(在逃)。
后来,即使下线没有注册公司,只是办理个人银行卡,也被该团伙称为“法人”。“法人”将开办的U盾、手机卡交给“车商”,将身份证照片上传给“车商”,银行卡自行保留。
2020年4月,雨花分局社区民警走访中得知了这一线索。长沙警方迅速成立专案组,查清了该团伙的组织架构等基本情况。
5省警方集中收网:
抓获涉案人员104人
普通“法人”在这条黑灰产业链里被层层盘剥。按照每套“四件套”每月2000元的标准,台湾上线小杰、尼克向郭某嘉、李某支付报酬,而两人从中抽取500元每套的提成后,赵某成等19名车商再收取每套500元-700元的提成。最后,“法人”们每月能得到800元-1000元的报酬。
电诈团伙作案所得的赃款,被转至“法人”名下银行卡后,很有可能被“法人”取走。为了防止“黑吃黑”,台湾上线要求“车商”必须与“法人”签订协议,规定“法人”必须在办卡、解封、解冻等方面履行约定。一旦银行卡被冻结处置,“法人”必须去银行解封解冻,并取出银行卡的余款,存入上线指定的回款账户。
据雨花分局网安大队民警孙瀚介绍,虽然该约定没有任何法律效应,但也说明了部分法人很清楚自己提供的账户是用于违法犯罪行为。这也是部分“法人”被刑拘的原因。
为逃避警方打击,该团伙一般只邮寄U盾和绑定的手机卡,或寄回由台湾上线提供、法人已成功注册手机银行的手机。发快递时,他们要么备注成文件、数码产品,要么夹在玩具等物品中,掩人耳目。
该团伙收集“四件套”后,由李某和许某逐一测试,再通过46岁的深圳宝安区宅急便国际物流公司员工黄某平寄走。在明知犯罪的情况下,黄某平重新“伪装打包”,再转运至台湾。
10月15日,专案组组织400余名警力分成90个抓捕小组,在山东、江苏、福建、广东、湖南等5省的11个地市开展集中收网行动,共抓获涉案人员104人,现场缴获银行卡、U盾、手机、电脑等作案工具500余件,冻结涉案银行账户175个。
据警方掌握的情况显示,2019年12月至今,该团伙提供了580余套银行卡“四件套”,为境外网络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提供支付结算,非法获利高达450余万元。李某也由家境普通的普通工薪阶层,过上了购置奥迪等豪车的生活。
而由该团伙开设的各类账户,涉及的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多达79起,受害者遍布全国各地。案件类别主要为冒充公检法诈骗、裸聊敲诈勒索、刷单诈骗、贷款诈骗等,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其中,涉案金额最高的一起案件,受害者来自陕西,受骗金额高达300余万元。
目前,由于涉嫌诈骗罪、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郭某嘉、李某等19人已被刑事拘留。落网的83名“法人”中,也有52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刑事拘留。
责编:浪浪
来源:法制周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