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2020-10-27 18:35:42          来源: | 编辑:杨天朗 | 作者:         

 重磅!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可由城镇户籍子女继承

法制周报·新湖南记者 齐果

“我爸70多了,一直担心自己过世后,乡下的老宅会被拆掉,地也被收掉,听到这个消息,一块石头落了地。”家住长沙湘江世纪城的彭先生眉开眼笑地告诉记者。

像彭先生这样离乡打工、创业,已经在城市安家落户的农二代,家乡的老宅如何处置很是令人心忧。“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房屋使用权”这条消息,解开了他们多年的心结。对于很多想要进城落户的农民来说,这条政策无异解决了他们的后顾之忧。

宅基地使用权可继承,

但上面必须建了房

近日,自然资源部经商住建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等6部委共同研究,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226号建议”作出答复。

其中,就该建议中提到的“关于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答复明确: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以上内容明确了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的主要条件:其一,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其次,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最后,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即地上必须附有房产才可继承。

城镇户口继承了农村房屋后

可否重建

已落户广州的曲女士表示,她家两姐妹大学毕业后都在外地结婚落户,父母年事已高,不愿意离乡,她们考虑把新化老家的房屋翻修,姐妹俩可轮流回家陪父母安享晚年。但担心投入几十万元重修房子,在父母百年后,她们还能不能住。此次政策的明确,打消了她们的顾虑,坚定了回乡陪伴父母的决心。

记者在此提醒读者,宅基地使用权继承是建立在房屋所有权继承上的。根据《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第52条规定,空闲或房屋坍塌、拆除两年以上未恢复使用的宅基地,不再确定土地使用权,集体收回宅基地使用权。如果老家父母宅基地上的房产倒塌了,继承者是城镇户口,是不可以单独继承宅基地的;城镇户口继承农村房屋后,翻新或重建的手续受限较多。所以,建议趁父母健在,尽快以他们的名义翻修重建,既可尽孝,也能保证宅基地使用权可以继承。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继承后

可否再继承

依据《民法典》,农村宅基地所有权、宅基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相分离,同时《民法典》规定,继承人只能继承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宅基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并非个人财产,所以不能继承。继承人实际继承的是房屋,但由于房地无法分离,才可依法使用宅基地。因此,只要保证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不倒塌、不变危房,那么按照《物权法》,就可以持续继承房屋,并依法使用宅基地。

明确“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后,宅基地使用权不再限于特定“村民”身份取得,一方面为有意回乡生活发展的城市居民提供了政策依据,有利于解决农村“空心村”问题;另一方面为有意进城的农村青年子女进城解除政策担忧、提供制度保障。

城镇户口可否下乡买地建房

既然城镇户口可以继承农村宅基地,是不是意味着城里人也能下乡买地建房?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所有,城镇户籍子女可以继承,但并不能交易。

2019年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管理的通知》早已明确指出,宅基地是农村村民的基本居住保障,严禁城镇居民到农村购买宅基地,严禁下乡利用农村宅基地建设别墅大院和私人会馆,严禁借流转之名违法违规圈占、买卖宅基地。

责编:杨天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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