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讲:向不良行为和不法侵害“Say NO”
2023-03-08 09:52:3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佳婧 | 作者:刘扬 | 点击量:6344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刘扬)新学期新气象,津市市检察院“玉芳姐姐法治宣讲团”将用崭新的面貌,为在校学生送上法治“大餐”,以法之名,护航新学期。
“同学们,不满十四周岁就不会受到处罚吗?”“一旦碰到不法侵害,你会怎么办呢?”学校操场的大课间上,玉芳姐姐为孩子们带来了一次特殊的国旗下的讲话。

3月6日,津市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熊玉芳来到津市市德雅中学,为2000余名学生开展送法进校园法治宣讲活动。熊玉芳通过真实的案例,向同学们讲解《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相关规定,告诫同学们从小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自觉遵纪守法。并通过身边的事例,引导同学们自觉抵制不良诱惑,在遇到不法侵害时,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自己为首要任务,并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大课间结束后,操场上响起热烈的掌声。

开学季,“玉芳姐姐法治宣讲团”通过送法进校园的形式,在孩子们心中埋下了法治的种子。接下来,宣讲团将充分发挥法治副校长的作用,在倾听和互动中帮助孩子们增强法律意识,让法治的种子生根发芽。
检察官寄语: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一个人走上犯罪道路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我们要从小事上规范自己的行为习惯。同时,当遇上不法侵害时,不要害怕,一定要沉着、冷静,机智勇敢,要敢于检举揭发,运用法律的武器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祝愿同学们都能够学法懂法、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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