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检察:“未”你不公开听证护你阳光下盛开——检察为民办实事之护航未成年人
2023-03-01 11:17: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陈佳婧 | 作者:袁洁 | 点击量:1062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洁)为最大限度的教育、感化、挽救涉罪未成年人,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2月28日,鹤城区人民检察院就两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召开拟附条件不起诉不公开听证会。听证员、法律援助律师、案件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等相关人员参加听证。

听证会上,办案检察官首先宣布了听证纪律,告知听证参与人需对听证过程中了解的未成年人涉案情况进行保密。随后详细介绍了两名犯罪嫌疑人的基本情况、审查认定的案件事实及证据,根据涉罪未成年人在案件中的犯罪情节、认罪悔罪态度、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况,综合阐述了检察机关对涉罪未成年人拟作附条件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件情况及充分评议后,一致认为,检察机关的附条件不起诉决定充分考虑了案件事实证据和社会调查结果及法律适用等因素,坚持了“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维护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同意检察机关的拟处理决定。
会后,承办检察官与听证参加人员就如何对涉案未成年人有效监护、帮教等问题进行沟通。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进行了法治教育,告知其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并要求其定期按时参加帮教活动;要求其父母亲承担起家庭监护责任,对其以后的学习生活等方面加强教育监督管理,帮助未成年人矫正不良的思维和行为习惯。
该院运用不公开听证会的方式,听取各方意见,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检察机关办案透明度的同时也感受到司法的温度,充分保障了未成年人权益及隐私,也是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的具体举措。今后,鹤城区检察院将继续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落到实处,自觉接受社会监督,让公正可见、温情可感。
一审:曾金春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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