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建平:让法治成为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的最好方式
2023-01-13 16:10: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杜巧巧 | 作者:罗霞         

【人物档案】

王建平,中共党员,博士,现任益阳市关爱儿童协会会长、益阳市妇联副主席(兼职),家庭教育全国公益巡讲发起人、主讲人。

【履职故事】

湖南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霞

2023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正式施行1周年。这一年以来,全省各地陆续发出家庭教育令,责令监护人“依法带娃”,部分监护人还受到法律的惩罚。

“法治是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最好的方式。”谈到家庭教育,王建平开门见山。

王建平提出的40多件建议,基本上均是围绕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关爱与保护,如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动员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加大政府的购买力度支持妇联服务家庭教育等。

长年倾注家庭教育

王建平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为了给监护人在进行家庭教育时,提供强而有力的外部指导和支撑,让家庭教育、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更好地协调一致。“《家庭教育促进法》明确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负责实施家庭教育,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要求监护人在家庭教育中必须要依法履职,拒绝暴力。司法机关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要根据实际情况对监护人予以训诫、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的指导。”

自2013年开始,王建平便一直关注家庭教育。在她提出的40多件建议中,7条建议被湖南省人大常委会列为“提得好、办得好”建议,两条作为重点建议进行办理。尤其是王建平提出的加强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建议,省财政厅按生均10元拨款,要求市县两级财政配套相关的经费,按照1000:1的比例,配置专业心理辅导老师。

王建平还先后到湘西十八洞村、韶山冲等地开展了200多场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她说,家庭是孩子的第一所学校,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孩子的人生会如何发展与家庭教育密切相关。“由于家长责任缺失、监管不力导致危害儿童生存发展甚至生命的事件时有发生,必须用刚性法律来约束监护人履行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提高教育理念、教育方式和教育能力,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形成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家庭教育齐抓共管的工作大格局。”

用法治呵护未成年人成长

2022年8月,湖南省妇联、湖南省教育厅、湖南省文明办等11部门联合制定出台《湖南省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工作的规划(2022-2025年)》,从家长关心、社会关切的重难热点问题,明确了“十四五”时期湖南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了完善家庭教育法律政策体系、构建普惠性家庭教育公共服务供给体系等6方面重点任务和24条策略措施,为湖南省家庭教育工作指明了一条清晰的路线。

王建平建议,接下来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落实好《规划》内容。“谁执法谁普法”单位要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湖南省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宣传纳入普法重要任务,引导广大监护人增强家庭教育主体责任意识。教育部门要培养高素质的家庭教育师资力量,文化宣传部门要加强宣传引导,医疗卫生部门要多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只有各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才能不断推动家庭教育工作的高质量发展,让法治成为推进家庭教育现代化的最好方式,呵护孩子们幸福成长。”

今年省两会,王建平关注的仍然是家庭教育方面的问题。在家庭教育咨询和调研中,她发现新冠病毒感染对青少年的心理和生活都产生了较大影响。“因为缺少足够线下活动,导致青少年孤僻疏离或是过分沉迷于网络视频或网络游戏,严重影响学习和睡眠质量,甚至产生抑郁、恐慌等消极情绪。”

她建议要多关注疫情过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发展,建立多维度关怀机制,政府、家庭、学校、社会要协同治理,建立青少年身体、心理健康问题援助体系。以政府为主导,将加强青少年心理健康服务列入重点民生实事,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指导和帮助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具体工作。以学校为主体,将儿童青少年典型心理问题纳入学校入学健康体检,及时开展早期识别评估。以家庭为单位,加强家庭教育中亲子关系建设、维护等方面的培训,多位一体共同守护孩子们的身心健康。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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