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好兄弟”供述假证言!结果双双被行拘
2022-12-02 20:19:09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周芝华 实习编辑:杨歌 周萌 | 作者:徐慧雯 吴燕 | 点击量:1102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徐慧雯 吴燕)

近日,临澧县检察院在审查一起危险驾驶案件中,因涉案人员江某犯罪情节轻微,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但不起诉后,该涉案人员江某及证人赵某却双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缘由何在?

检察官在审查江某危险驾驶案件中,察觉江某供述在“祥民制药有限公司保安亭吃饭饮酒”的供述,与常理相悖,遂实地走访核查,查明涉案人员江某在交警调查时,未如实供述饮酒地点以及同饮人员,系虚假证言。经证据复核,涉案人员江某和证人赵某终于说出实情。原来,江某酒后驾车被交警查获,因害怕聘用公司知晓在公司食堂饮酒被查后开除,便虚构了饮酒地点和同饮人员,还请共同饮酒的朋友赵某按照自己的供述向交警作证,而赵某碍于情面照做。

临澧县检察院向江某宣布不起诉决定后,遂制发《检察意见书》将作假证违法行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11月30日,公安机关对江某、赵某作出行政拘留10日、5日的处罚。

检察官有话说: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需要全体公民的不懈努力和长期维护,任何知道案情的公民都有义务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证言,规劝违法犯罪人员接受处罚。若心存侥幸、漠视法律,必将会为自己的违法行为“买单”。若真的是好朋友、真兄弟,就不应相互护短,应知法守法,共同提高遵法思想意识。

一审:李林俊

二审:伏志勇

三审:万朝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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