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庆有奖征文 | 难忘与《法制周报》一起劝逃的经历
2020-09-14 21:05:12          来源: | 编辑:廖悠悠 | 作者:         


胡勇平


每次打开《法制周报》,我总会发出一丝会心的微笑,她融新闻性与可读性为一体,用一篇篇平实严肃的文字,记载着我国法治建设和时代的变迁。

时间倒回到2007年,我作为一名警察出身的资深律师,在法制周报社举办的全省海选“湖南老百姓最喜爱的律师”活动中荣获十强,有幸成为《法制周报》法律顾问团成员,开启了与这份报纸的“亲密接触”。记忆最深刻的一件事是:2008年,我与时任社长谷良、时任记者吴为民一起,成功规劝湘乡公安机关通缉的杀人案嫌疑犯谭某投案自首。

2002年,湘乡城区一茶楼,两伙年轻人因为逞强斗狠,发生了斗殴,导致一死几伤的案件。案件侦破后,涉案人员大部分都得到了惩罚,只有谭某消失在茫茫人海,被列入了公安机关的网上追逃名单。

2008年4月初的一个深夜,谭某通过网络联系到我,说想要投案自首,但害怕同案人把责任推给他,得不到公正处理,希望得到律师的帮助和媒体的监督。我立即把这一情况向谷良作了汇报,希望能一起帮助这个年轻人投案自首。谷良高度重视,指示时任记者吴为民全程协助。必要时,他再出马。

2008年4月26日,逃亡6年后,化名在新疆的一家建筑公司打工并当上项目经理的谭某,在我们的共同努力及政策感召下,回到了湖南。谷良一面安置谭某的食宿,一面跟湘乡公安局联系。在我们送谭某去往湘乡的路上,谭某向我们诉说着对于湘乡的回忆,感叹着家乡的变化。

手铐戴上手腕时,谭某忍住泪水朝我和记者微笑,我和谷良在谭某的投案自首证明文件上签了字。随后,谭某向公安机关坦白了自己的全部犯罪事实,真诚地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取得了书面谅解,最终被从轻判处有期徒刑3年。

这一善举,在全社会引起了强烈反响,数百家媒体争相报道、转载。随后,我决定和报社联合成立“投案自首劝导中心”,率先在全国开通了第一条投案自首劝导热线。这一事件的相关报道,获得了当年全国法制新闻一等奖。

此后,在无数个深夜里,我接听潜逃者的电话,有贩卖儿童幡然醒悟的,有深陷非法吸存的,有老婆出轨失手将奸夫打死的……数十名涉逃人员通过“投案自首劝导中心”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

十几年过去了,虽然投案自首劝导热线如今已经退出历史舞台,但我的律师生涯与《法制周报》一起成长,从未走远。

(作者单位:湖南瀛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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