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靖检察:增殖放流保生态 公益诉讼护酉水
2022-10-20 09:54:2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冉凌峰 | 点击量:12283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冉凌峰)“竭泽而渔,岂不获得,而明年无鱼。焚薮而田,岂不获得,而明年无兽。”我们必须要用长远的眼光去促发展。近日,保靖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县森林公安局先后在酉水河碗米坡镇和比耳镇流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源于保靖县人民检察院办理的4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案件当事人因在酉水河碗米坡和比耳流域进行非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影响了水生生物的正常繁殖,破坏了酉水河域生态平衡,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保靖县人民检察院积极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经过释法说理,案件当事人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危害性,以公开检讨的方式向社会公众道歉,并以增殖放流的方式,出资购买8万余尾鱼苗在酉水河流域方式,以修复被其破坏的渔业生态环境。

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检察机关运用检察公益诉讼修复生态、保护环境的一次有益行动,并通过现场向周边群众发放公益诉讼宣传资料,加大了对生态保护的法治宣传和警示教育,共同促进形成保护生态环境、崇尚生态文明的良好氛围,为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让非法捕捞人变成护渔人。该院将继续提高履职能力,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实际行动践行党的二十大精神,着力为平安保靖、法治保靖建设弹好“生态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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