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化检察:“领导包案+上门听证”——让司法公正可感可触
2022-09-09 09:25:06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苏明洁 | 点击量:10348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苏明洁)为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及时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9月6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就郭某某申请立案监督案件举行上门简易听证,由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怀清主持,将听证会开到群众“家门口”。

郭某某在梅城镇双富村筹办猪场时,因水源问题与当地村民发生纠纷,引发当地村民在猪场阻工。后因无环保资质,该猪场被当地政府责令停工。郭某某认为当地村民到施工现场阻工、在协商重建水源过程中提出的建设费用过高等行为具有敲诈勒索的意图,遂向公安机关要求立案。公安机关受案调查后认定无犯罪事实,作出不立案的决定。郭某某不服,向安化县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安化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考虑到该案对当地影响较大,决定由检察长包案办理该案,组成“包案领导+员额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的办案组模式,对原案证据材料进行全面审查,充分听取相关人员意见,最终认定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正确。为做好说法释理工作,安化县检察院邀请人民监督员及人大代表参与听证,到申诉人所在地开展上门简易听证。听证会上,办案工作人员围绕案件焦点、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等问题,对申诉人展开详尽的说法释理。听证员认真听取案件介绍,在评议环节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发表评议意见。最后,郭某某对检察机关如此重视自己的诉求并上门开展听证的行为,由衷表达了感谢。
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在认真落实“群众信访件件有回复”制度过程中,以“如我在诉”的精神助推控告申诉工作质效提升。下一步,安化县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坚持“能听证尽听证”的原则,以“领导包案”为抓手,充分提升听证效果,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和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