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县检察:对非法行医说“不”
2022-08-26 19:03:00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 覃盼 | 点击量:9409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覃盼)非法行医往往隐藏于市井之中,不仅扰乱医疗秩序,更是损害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近日,由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姚某非法行医案,南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有罪判决。
据悉,2019年2月胡某因患痔疮,经朋友介绍找到姚某,在得到姚某能为其根治的保证下开展了自制药的注射治疗,不料病情不但没有如预期般好转,反而逐渐加重。在接受姚某“治疗”期间,胡某多次找到姚某提出质疑,姚某却一直表示还需再打一针,导致胡某迟迟没有接受正规治疗。
经查,被告人姚某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证而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后,再次非法行医,并非法获利人民币6万元。目前,被告人姚某犯非法行医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4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万元,依法追缴违法所得人民币6万元,本案扣押的作案工具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置。
部分患者为求治疗方便省事,道听途说在没有核实对方是否具有行医资格的情况下接受治疗,行医场所、医疗设备等往往也不符合卫生要求,容易对患者造成二次的健康伤害甚至会危及生命。所以在身体出现状况时,一定要擦亮双眼,选择正规医院,切勿迷信“江湖郎中”,不让“黑诊所”有立身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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