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遇群众围观时如何规范现场执法
2022-08-19 08:46:55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伏志勇 | 作者:陈健刚         

作者:陈健刚

随着法治社会建设的进步和社会治理模式的变革以及自媒体的出现,公安民警的现场执法常被置于社会大众和媒体的监督之下。在这个人人怀揣手机、人人都是记录者和传播者的时代,一旦人民警察有执法不规范、不公正,或者不文明的行为,就可能导致涉警舆情的出现。

人民警察担负着打击违法犯罪,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神圣使命,其在民众心中应当是可依赖和信任的。但是执法的不规范使得现实中警察的形象与民众心中对人民警察的形象期望值有差距。从这个角度而言,人民警察有必要通过各种方式竭尽全力塑造并向公众展示自己应有的形象,而执法的规范化就是必经程序。

作为基层民警,作者常年工作在一线,与老百姓面对面打交道,几乎每一次外出执法都有群众围观,有时围观人数甚至达到500人以上。如2018年6月的一天,作者在值班时,按照上级指令,协助本市零陵公安分局民警对辖区内一故意伤害案件嫌疑人进行抓捕,当时作者带领两名警力配合兄弟单位4名民警赶赴嫌疑人家中进行抓捕,在将嫌疑人抓获后,带离过程中,嫌疑人的弟弟和父亲赶回家中,对民警的执法进行阻挠,其弟弟抱着民警的车轮不准车子离开,其父亲躺在车头前胡搅蛮缠,现场迅速聚集了大量围观群众,当时为了隐蔽,抓捕民警皆穿了便装,嫌疑人父子大声喧哗,大喊警察打人,警察欺负老百姓,围观百姓看到其父子的扮相,纷纷对我们进行指责,一时间,我们被老百姓团团围住,无法将嫌疑人带离;又如2018年7月初,作者在值班时,接到辖区一小区物业公司报警,称该小区居民因地下车位产权问题与开发商产生纠纷,继而聚集起来围堵开发商与物业办公室,进行闹事,并故意毁坏了地下车库的升降杆等设施。接到报警后,作者迅速组织全部警力赶赴现场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小区居民与开发商聘请的保安在停车场入口处对峙,剑拔弩张,形势十分严峻,现场聚集的居民有500多人;再如2021年1月的某个下午,作者值班时接到报警,辖区一在建工地,有人酒后闹事,把保安打倒后爬上了塔吊扬言自杀,接警后,作者迅速组织警力出警,到达现场后发现,扬言自杀的男子已经攀爬至塔吊的顶部,并向塔吊臂的远端爬去,该男子在塔吊顶上大喊大叫,吸引了下面大量群众围观,造成了街道交通拥堵,很多不明真相的群众,在朋友圈和微信群里到处传播视频和现场照片,流言四起。

这些例子虽都在当时已经妥善解决,但是作者在现场执法的过程中发现很多问题,尤其是当民众围观时,执法不规范的问题尤为突出。虽然作者也知道民众围观执法,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监督民警的行为,促使民警在执法中自觉规范行为,但同时也会给执法民警带来心理压力和压迫感,影响民警的反应,若一旦处理不好,很容易激发矛盾,不利于民警的执法活动。

当前民警现场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执法语言不规范

一线民警在执法时,应当运用恰当的语言进行制止、引导、命令、警告,要求执法对象、围观群众做出或者保持某一行为,以达到有效处置警情的效果。

但是实际上,作者发现部分基层民警对执法语言的规范使用并不重视,某些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执法语言的随意性和情绪化。由于执法环境和执法对象复杂多变,一线民警的现场执法语言表达模式并不统一,也没有统一的模板,民警在现场执法时,更多的是凭借办案经验来表达执法语言,随意性较大,甚至有些民警在执法时过于急躁、语言粗俗,缺乏法治思维。这样的语言表达在民众思想觉醒迅速,民众权利意识很强的现代是很容易激化矛盾的,给民警形象带来负面影响,同时也影响民警现场执法效果。(2)法言法语运用不准确。作为执法办案的民警应当对如《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等常用的法律条文烂熟于心,正确使用这些法言法语应当是民警现场执法的基本要求。但是实务中,作者发现部分民警并没有熟练把握、透彻理解这些常见的法律条文,对于法律术语表达不当,有些甚至连“犯罪嫌疑人”和“违法嫌疑人”都区分不清楚,对案件性质定性不准确,在执法时释法说理的语言过于通俗,无法体现法言法语的严肃性和权威性,甚至口头说理说不清,现场执法无力度,业务能力不强,使现场执法工作陷入被动。(3)语言内容和态度方式有欠缺。作者发现部分一线民警因知识储备不足,在执法现场面对被执法对象和围观群众时难以准确切入问题,在被询问时,不知道如何切入,抓不住纠纷的焦点问题,内容空泛,逻辑混乱,语言表达生硬,在给群众做解释工作时,无法有效说服群众,理由牵强,不能利用语言的力量掌控执法局面,甚至在面对质疑时,缺乏耐心和礼貌,导致执法对象产生对抗心理。

(二)执法仪等设备使用存在的问题

执法记录仪在民警现场执法活动中担任着“无声督查”的角色,虽然各级公安部门出台有关执法记录仪的使用管理规范,并将使用情况纳入推进执法规范化建设和执法质量考核中,要求对其携带、使用和管理,做到“出警必携带,处警必使用”。但是实务过程中,作者发现很多一线民警对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部分民警甚至在出警时忘记佩戴执法记录仪,导致使用率不高,即使现场执法使用了记录仪,也存在部分民警使用不熟练,导致录像不完整、不全面,视频晃动模糊不清等情况,或者执法记录仪电量不足,导致拍摄时间短等问题。

(三)执法程序不规范

一线民警在遇到具体的执法情境时,缺乏简单有效的执法规程,作者发现很多民警更多的是根据自己平时的经验来执法,执法流程混乱,前后顺序颠倒,甚至有些很重要的流程直接被省略,无法体现民警现场执法的专业性和权威性。

(四)民警执法底气不足,畏惧执法

在现场执法群众围观的过程中,除了有不规范执法问题外,还有另一种极端执法现象,那就是部分民警畏惧执法,在现场执法过程中一旦围观群众较多,尤其是当民众在拍照或者录像时,部分民警就表现得畏手畏脚,优柔寡断,瞻前顾后,顾虑颇多。一旦遇到执法对象拒绝配合,出现言语或者行动抵触时,就不敢按照程序大胆执法,反而害怕被围观群众拍摄视频上网引发舆情,害怕被投诉接受调查,害怕执法受屈无法维权,宁愿退缩求安宁,忍让求和平。

当前民警现场执法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一)民警自身处置问题能力不足

作者认为,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所出现的不规范执法行为,本质上是民警自身处置问题能力不够的体现,而具体的原因可以归结为以下几点:(1)战术技能把握不到位。民警现场执法活动离不开战术技能的支撑,虽然各级公安机关加大了对实战技能和战术的培训,但是仍有部分民警达不到实战要求,还需进一步磨练技能。(2)法律法规了解不透彻。规范化的执法用语离不开法言法语,民警需要掌握的法律规定多种多样,除了上文提到的《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治安管理处罚法》,还有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刑事诉讼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现场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操作规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等等法律法规也都是需要民警熟练掌握的,如果民警不能吃透弄懂法条规定,在实际执法中就可能会陷入盲目和被动,甚至出现执法尺度随意,无据可依的局面。(3)现场执法态度不严谨。基层民警每天要处理的警情复杂多变,在这个过程中会积累各种各样的负面情绪,甚至会麻痹思想,作为一名警察,若因警情多而出现倦怠思想,在执法现场就会态度不严谨,从而导致涉警舆情出现。(4)情绪把握能力不足。一线民警需长期面对执法对象和民众,被现场围观执法本属家常便饭,在通常情况下,执法过程中如果不存在对抗行为,民警大多时候是能够妥善处置的,但是一旦出现对抗行为,不管是语言的侮辱还是行为攻击都很容易造成民警心态失衡,情绪心态一旦出现问题,民警就无法对自身即将做出的行为进行理性判断和有效约束,甚至会出现暴力执法等容易授人以柄的情况[4]。

(二)正当执法权益受到损害

在部分的现场执法活动中,因为围观群众的误解和认识的局限,警务人员的规范执法行为也可能引发不同程度的负面舆情,一旦事件发酵,影响较大,责任领导若不敢担当,在负面舆情面前诚惶诚恐,手足无措,默不作声都会让执法人员受委屈,甚至部分领导为了尽快消除不利舆情而把涉事执法人员当作牺牲品,此时,民警的正当执法权不仅得不到维护,反而还因为内部人员的态度再度受损。另外,在自媒体时代,部分民众、媒体以监督、取证为由对民警执法行为进行拍摄、干扰,阻碍执法活动,挑衅民警执法权威,损害民警执法权威和权益。

解决现场执法问题的对策分析

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重要指示精神的指引下,本文针对现场执法实务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作者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各个击破,以期解决一线民警在现场执法中群众围观时所存在的问题。

(一)规范执法语言

具体针对执法语言不规范的问题,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制定基本执法用语规范标准。实际上,一线民警的岗位范畴并不同,如治安管理、交通管理、出入境管理等不同警种现场执法用语并不完全一致,可根据不同警种现场执法典型场景为切入点,以实战为基础,探索总结一线民警常用常见的执法用语,分类整理,制定基本执法用语规范标准,以标准来引领推进执法语言规范化建设。如治安管理的民警在现场执法时可根据不同的情况使用不同的语言,比如表明身份时用“我(们)是某某公安局民警,正在执法,请你配合”;在被质问时用“你因涉嫌某某罪,警察正在调查,请你配合”;“不用担心,我们只是例行巡查,请您配合”;在遭到抗拒行为时用“郑重警告你,你的行为已经违反法律规定,请立即停止并配合警察执法”;“警察依法执行公务,请你配合,下车接受检查,否则将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在面对围观群众时可用“警察正在执法,请大家不要围观,无关人员请离开”等等,在“法言法语”的框架内统一执法用语[5]。(2)强化执法语言规范化培训。要提升民警的执法语言规范水平,培训和反复的练习必不可少。近几年,全国各地纷纷涌现民警的现场“教科书级”执法案例,如2018年上海交警在群众镜头前执法的“教科书级”操作,看了视频的网友都大呼警察“干得漂亮!”,而执法警察将违法嫌疑人带离时,对全程摄像的围观男子说的,“拍可以,但不能断章取义,掐头去尾,否则要为造成的不良社会后果负责。”的提醒,网友直呼“这句话也很帅!”。这类执法视频值得每个民警学习。与此相反,不规范执法案例却也值得每一个民警警觉,如2018年5月四川省绵竹市公安局绵竹城中派出所民警出现不规范执法行为,该民警在路遇找不到回家路的老大爷求助时,不仅不帮助,反而态度极不耐烦,看到路人拍摄视频时,粗暴阻止拍摄,并当场打掉拍摄者的手机,该视频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后该执法民警被停职调查,这类视频提醒着每个民警执法须规范。正反执法案例都应当作为一线民警现场执法的学习内容。除此之外,还可以在入警培训、警衔晋升培训科目中增加执法语言方面的培训课程,也可以通过选修课、讲座等方式增加语言运用与演练,模拟警情演练,现场执法语言运用,培养和强化民警在贴近实战的情境下规范使用执法语言能力,反复训练,培养民警现场执法时法言法语的运用能力以及以理服人释法说理水平的能力,让每一个民警都具备把控现场的能力。(3)加强执法语言规范化监督检查。提升一线民警现场执法语言的能力,除了有标准、培训和练习外,监督和考核同样重要,加强对一线民警执法用语规范化的监督和考核,可以借助自我评价、同行评价、社会大众评价、单位评价等多维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将测评结果与民警个人评优晋升相结合,加大现场执法语言规范运用的检查督促力度,使民警从内在重视执法语言的规范化,从而持续推动执法语言规范化的建设水平。

(二)规范执法仪的使用

对于规范执法仪的使用问题,实际上,国务院办公厅早在2017年印发的《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就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列为三项制度之一。本文在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的基础上,针对执法仪的规范使用提出以下几点:(1)重观念,提能力。要进一步规范民警的现场执法行为,执法记录仪的使用就必不可少,要让民警认识到使用执法记录仪实际上也是对民警的一种自我保护,它能有效避免不实投诉及不利舆情,为现场规范执法提供证据,维护民警及公安机关的形象,让民警意识到在每一次执法活动中自觉带上执法记录仪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强化使用执法记录仪的能力,在加强民警业务素质培训时,将执法记录仪的使用技能作为培训内容及考核标准,确保每一个民警都能熟练掌握使用执法记录仪,让每一个民警都敢在镜头前执法,无惧透明执法环境,无惧民众监督。(2)配置功能齐全、性能好的执法记录仪。古语云“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现场执法记录仪应集数码摄像、录音、照相、对讲通讯四大功能于一身,无需手持,一键式操作,像素500万以上,具有超强的存储功能和超长续航能力,同时还能防水防震防尘,能够长时间拍摄[6]。

(三)规范执法流程

对于执法流程的规范,作者认为可以简单分三步走。第一步,亮身份。即民警在现场执法时应第一时间向执法对象甚至围观群众亮明身份,并告知执法对象已佩戴开启执法记录仪,如果对于处置环节有异议可以在处罚结束后到民警所在公安机关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投诉或者申请复议,避免因处罚结果有争议而在现场进行争辩。第二步,解释说明,告知权利。即民警对执法对象被执法的理由进行简单明确的说明,在执法对象或者围观群众情绪激动或者试图争辩的过程中再次以简练话语说明执法的理由和法律依据,并告知执法对象事后申诉或者复议的权利。第三步,带离或者采取强制措施。即在现场执法过程中若执法对象做出过激的行为,或者围观群众做出妨碍民警执法的行为,民警可以果断采取措施将其带至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该三步走的执法流程可以有效避免街头争议、高效解决执法问题[7]。

(四)强化民警正当执法的底气

民警在现场执法时,面对执法对象和围观群众,应当有足够的底气来行使执法权,作者认为这个底气不仅来自于民警本身的规范执法行为还来自于机关内部的支持以及民众的理解。具体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增强民警正当执法的底气:(1)维护民警的正当执法权益,当遇到不利舆情时,责任领导应敢于担当,妥善应对,积极通过各种媒介发布信息,还原事实真相,并借助专家学者、从情理法等方面发声,努力去赢得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坚定维护执法人员的正当权益。(2)强化民警应对不利舆情的训练。在对民警的日常训练中,可以将执法情景模拟常规化,设置“群众”围观拍照等场景于执法过程中,增强民警防范和应对负面舆情的能力,让执法人员将舆情意识深入心中。(3)规范执法,引导民众。随着社会法治的不断推进,公众的法治思维不断提高,作为公民,大部分的民众知道自己在享受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时,也有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的义务,虽然在执法的过程中,执法对象和围观群众多为普通百姓,平日与民警的接触较少,若民警在执法过程中,严格规范执法,并主动创造场域让公众形成对警察执法规范化的正确认知,塑造公众对规范化执法的正确认知逻辑,那么即使遇到误解、阻扰等情况,民警只要做好解释说明,也是不难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同时,在平时也要加大普法宣传,让民众充分认识到自己的配合义务,引导民众尊重民警执法的权威。

(作者系永州市公安局冷水滩分局梧桐派出所副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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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审:伏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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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伏志勇

来源:湖南法治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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