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检察:能动司法中彰显检察温度
2022-08-17 10:59:12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袁洁 | 点击量:9690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袁洁)“事情发生后我想着要坐牢了,最担心就是未长大的儿女,不晓得他们将怎么生活,当听到做不起诉决定时,我内心无以言表。真的太感谢检察官为我的案子到处奔走调查,这不单救了我,更是救了我一家人。”8月12日下午当林某某收到怀化市鹤城区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时,心情无比激动。

2022年1月,林某某驾驶半挂牵引车在坪乡尽元村口路段倒车时,撞到路上行人梁某。事故发生后,林某某第一时间主动报警并在原地等候交警来处理交通事故。案发后,林某某积极赔偿梁某近亲属各项经济损失,并得到他们的谅解。

法与情,恰到好处。检察官办理案件不仅从法律实用的角度出发,也综合考虑伦理道德、通常情理。检察官在审查本案时,考虑林某某虽然10多年前因犯罪被刑事处罚,但刑满释放后10多年来一直遵纪守法。且这一次交通肇事罪是过失犯罪,林某某主观恶性不大,社会矛盾基本化解,家中有2个小孩要抚养,又是家里的顶梁柱,拟定对其作不起诉决定。8月12日,该院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及辩护人参加林某某交通肇事案公开听证会。该院根据案件认定事实、证据采信、法律适用以及公开听证会的意见,最后对林某某作不起诉决定。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检察官不只是司法办案,在办案中还体现出法律温度和人文关怀。

该院秉承以人民为中心,将民生民利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在实处成为常态。如办理聋哑人陈某涉嫌危险驾驶一案,该院综合考虑陈某系残疾人、农民工、家里主要劳动力等客观因素以及案情、认罪认罚、对社会危害性等情况,对陈某涉嫌危险驾驶召开了公开听证会,再结合听证会意见,最终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

该院始终坚持将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融入检察办案中,全面落实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能动履职,在保护多数人利益的同时,也兼顾到个体合法司法诉求,用心用情办好群众身边每一件“小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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