芙蓉检察:冒充高管行骗 30万 获刑5年6个月
2022-08-12 10:32:48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舒慧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舒慧)公司高管、企业投资人……一位如此“优秀”的男士在与人交往过程中却以偿还债务、公司资金周转不灵为由一再向多人借款近30万元,而后人间蒸发。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40000元。

2020年8月,张某某冒充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总经理,谎称倒卖温泉票需要资金周转,承诺以其租住的长沙市雨花区某小区房屋为抵押担保,以“借款”的名义骗取陈某某17万元,并向陈某某出具借条,加盖伪造的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公章,支付30600元利息后与陈某某断绝联系。

2020年11月至12月期间,张某某以上述同样的方式骗取肖某某12万元,支付13500元利息后与肖某某断绝联系。

2021年9月,被告人张某某被抓获。经查,其参与了湖南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的前期组建工作,原系该公司业务员,并未实际出资,后于2020年1月离职。其用来“担保”的房屋系其租住的房子,并无权处分该房屋。

检察官提醒:在与人交往过程中遇到对方提出投资汇款、大额借贷等涉及金钱的敏感话题要认真核实,保持理性,谨防背后的陷阱。如若被骗,要保存好相关证据并及时报案。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也吁请每一位公民自觉遵守法律、严格依法办事,任何人都不能逾越法治底线,否则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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