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检察:“河长”+“检察长”联合巡河,共护洪江碧水清波
2022-07-21 11:36:21
来源:湖南法治报 | 编辑:李林俊 | 作者:吴芳 荆艳 | 点击量:17631
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吴芳 荆艳)为深入贯彻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切实履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共同推进洪江区河流生态保护,近日,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黄贻林带领第二检察部部分干警联合区河长制办公室、河滨路街道办等相关单位责任人员前往巫水河、沅江开展巡河活动。

巡河过程中,黄贻林检察长详细了解了巫水河、沅江的日常管理、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污水管网建设等情况,对一级、二级饮用水水源地河段进行了重点巡查,同时对本院办理的污水直接排入巫水河污染饮用水水源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进行“回头看”,查看现场发现污水已进入污水管网,周边环境已经得到恢复,空气清新,难闻的恶臭也已经消失。
下一步,怀化市洪江人民检察院将继续加强与河长制办公室的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河长制职能作用,助推洪江区河流治理能力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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