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法治报讯(通讯员 杨利强)6月1日,怀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黄煌、第三检察部主任朱闽江一行到芷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督导检务督察工作。该院副检察长杨锋、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胡瀚方、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座谈会上,芷江县院汇报了该院“三个规定”、上轮巡视巡察工作问题整改情况、追赃挽损、检察官执法档案、案件质量等工作的情况。听取汇报后,市院督察组对相关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并进行了沟通交流和指导。
会议强调, 一要严格落实“三个规定”。进一步深刻认识建立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填报工作的各项规范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三个规定”和最高检《实施办法》、《工作细则》、张军检察长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填报情况通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要求上来。二要以检务督察促巡视巡察工作整改落地落实。突出总体谋划,立足巡视巡察工作整改事项,进一步开展回头看,强化推进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注重举一反三,坚决做到真改实改、一改到底。三要打开追赃挽损工作新局面。主动加强与侦(调)查机关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握涉案动态信息,把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到侦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各个环节,形成追赃挽损工作合力。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推进认罪认罚和追赃挽损有机结合,根据追赃情况分别处理,努力推动犯罪嫌疑人退缴赃款、退赔被害人损失,促进办案效果最大化。四要增强案件质量意识,细化案件质量标准。要切实把提高司法办案质量作为全面提高检察工作法治化水平的核心工程来抓,牢固树立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和规范意识,彻底摒弃重实体轻程序、重案件办理轻案卷归档的习惯思维,筑牢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办案质量的思想根基。五要推进检察官执法档案工作全面落实。按照“边建立、边探索、边完善”的思路,实行“一案一表、一人一册”原则,统一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的基本标准、方法和要求,全面客观反映检察官执法状况和工作情况,形成“一人一档”的建档体系,确保建立检察官执法档案的效果,力求工作方法有新突破,工作效果更明显。
责编:李林俊
来源:湖南法治报









